时评:“重刑主义”蔓延是对公平执法的焦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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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重刑主义”蔓延是对公平执法的焦虑
2009年08月20日 09:57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3G门户网进行的调查显示,对于目前我国对酒后驾车处罚力度,81.3%的人认为“过轻”,只有11.1%的人认为“合适”,1.2%的人认为“过重”。仅6.4%的人表示“不清楚”处罚规定。

  这是一个具有警示意义的调查结果:孤立地看也许还看不出什么问题,如果联系近来网民对一系列热点问题、热点事件的反应,这背后潜伏的网民群体心理状态就不无令人忧虑之处。比如,杭州胡斌涉嫌飚车案中,呼吁以量刑更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严惩胡斌成为网络上的一股舆论强音;对于一些官员失职渎职、贪污腐败案件,总是有网民认为判得太轻,应该以更重甚至是极端的刑罚来处以重刑,等等。显而易见,网民中弥漫着一种“重刑主义”倾向,对一些涉富、涉官的案件,他们总期待判处得越重越好。

  这种网民群体心理状态,是一柄双刃剑。从积极的方面看,它构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体现了网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和捍卫,有利于推动某些热点事件朝更为公正合理的方向解决。

  但从消极方面看,“重刑主义”弥漫易激化网民情绪,影响司法机关裁决,最终可能损害到真正的法治公正。虽然同为酒后驾车,但具体情况的不同使得当事人的主观恶性程度也不尽相同,一律从重处罚的结果也往往是有失“罚当其责”的原则。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网民群体心理状态,似乎暴露了网民的某种情绪压抑,说明网民对当前一些社会热点现象和有关部门监管执法,心存疑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也充满焦虑。这种被压抑的情绪一旦突破临界点,或被某个热点事件点燃,就容易演化成一种舆论暴力,同时也给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因此,网民中的这种“重刑主义”蔓延是一声警讯,它警示有关方面应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积极疏导民众情绪,消除不理性的群体心理可能给社会带来的隐患。作为司法机关,对“重刑主义”情绪不能一味迎合,正确的做法是,更加严格执法,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以此重建公众对法治公正的信心,使他们被压抑的情绪逐步得到疏导、释放,回到平和理性的正常状态。

  超八成网民认为当前对酒后驾驶的处罚过轻,并不意味着执法部门因此就应该对酒后驾车一律加重处罚,而是要求执法部门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公众相信执法部门能够做到执法公正,最终有效遏制酒后驾车现象。(邓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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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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