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全面废止枪决 改为注射执行死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辽宁将全面废止枪决 改为注射执行死刑
2009年08月24日 04:2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处决死刑犯,辽宁省将全面实现从“子弹”到“针头”的变化。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今年年底前,辽宁省法院一律实行注射执行死刑,“枪决”随之废止。

  注射,是死刑执行方式向文明、人道迈进的重要标志。2001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到上海等地学习,投资修建了注射执行死刑的执行室,制定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细则》,并于11月20日首次对两名死刑犯罪分子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几年来,辽宁省逐渐推广注射执行死刑。目前,大连、鞍山已实施注射执行死刑多例,本溪、丹东、辽阳也已建成了执行室或购买了执行专用车。辽宁省法院提出,该省内16个有执行死刑任务的中级法院中,必须在年底前全部实行注射执行死刑。据法制网报道

  (刘立纲)

【编辑:卢岩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