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市人大副主任李天贵受贿一审被判10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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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荆门市人大副主任李天贵受贿一审被判10年
2009年09月03日 00:16 来源:正义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9月2日,经湖北省随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天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达34页的判决书中认定:李天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规定,利用其担任荆门市建委主任、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市政府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便利,收受刘某等7人贿赂77.2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对其所拥有的美元、英镑、港元、日元等共计折合人民币213.95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诉机关对李天贵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名指控成立,应数罪并罚。

  判决书还认为:被告人李天贵虽在侦查阶段主动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中较重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李天贵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又对已供认的事实予以否认,认罪态度较差,故对其不予以从轻处罚。对其提供的他人涉嫌受贿的重要线索,经检察机关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

  据悉,李天贵在接到判决书后已表示要上诉,本网会继续关注此事后续发展。(通讯员袁明 徐化成 张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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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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