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批露中国首次大规模轮训法院院长意图(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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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批露中国首次大规模轮训法院院长意图(3)
2009年09月04日 10:20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创新培训 前所未有

  首次教授“如何处理突发事件、群体事件”,首次培训“接待记者采访能力”,首次引入拓展训练,为的是提升法院院长们的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

  轮训中新颖的学习方式成为法官培训的最新亮点。董文濮向记者介绍了几个“前所未有”:

  首次聘请资深新闻媒体专家讲授如何接待记者采访。据介绍,这主要是考虑到法院院长作为人民法院在地方的“门面”人物,面对记者接受正常采访时没有理由躲躲藏藏、闪烁其辞。因此,要通过培训,让法院院长们从容、理性、智慧、热情地与记者正常交流,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及社会监督,正确面对和引导社会舆论。

  首次将如何处理突发事件、群体事件能力纳入课程内容。当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发生时,人民法院虽然未必首当其冲去应对,但考虑到在当前社会矛盾复杂交织的情况下,会不会因法院审判工作或调解工作不当引发潜在的社会矛盾,作为基层法院的“一把手”,必须要有高度敏锐的预判力,能够在苗头刚一出现时果断采取恰当措施,避免矛盾激化。

  首次引入拓展训练。拓展训练的精髓是“在体验中学习”。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们参与团队活动,互相分享个人体验,这恐怕对大多数院长来说,是个从未有过的新奇体验。轮训课程学习的设计者大胆引入这种新颖的学习方式,可谓在法官培训的以往模式中开了先河。

  采访结束前,记者问,最高法院对此次空前规模的大轮训有着怎样的期待?

  董文濮回答说,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最高法院花费这么大精力、人力、物力、财力筹划并实施了空前规模的大轮训,是着眼于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提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实现“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杜萌 蒋安杰)

  政法系统近期轮训情况

  时间:2009年2月

  对象:全国3000余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

  内容:围绕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司法改革与检察改革、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前沿理论与立法动态等

  时间:2009年7月

  对象:全国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长(派出所所长等)

  内容:着力提高基层所队长的信息化应用能力、规范执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队伍管理能力,强化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学习

  时间:2009年6月

  对象:全国监狱长

  内容: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和教育改造质量、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等

  时间:2009年2月

  对象:县级公安局长

  内容:培养县级公安局长群众工作能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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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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