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需建科学考核机制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新闻分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需建科学考核机制
2009年09月04日 12:51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9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早在今年1月1日,义务教育学校就已经开始实施绩效工资。会议明确,10月1日起,将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明年,所有事业单位都要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将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建立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部分,它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水平。

  基层教师工资或将提高

  记者中午拨通河南省濮阳市某县小学教师李媛的电话时,她刚刚下课。教五年级的她今年初听校长说要实行绩效工资,但说是半年发一次,钱是在她原有工资的基础上增加的,具体怎么做还没定好。

  李媛非常赞同实行绩效工资。她现在的职称是小教高级,工资是1300元,这些钱基本上是通过职称和工龄来评定的。她认为,如果有了绩效工资,会使老师对待工作更认真积极,工作表现也会更好。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员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6月,原人事部和财政部就联合下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出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职工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据这位研究员介绍,自方案下发至今已有三年多,但事业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目前推出的这一政策就是要落实和深化这项制度。

  教师是我国3000多万各类事业单位人员中人数最多的一类,占到2000多万。在方案下发了两年多之后的今年1月,这一制度开始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今年10月1日,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也将开始实施。

  绩效考核标准尚需确定

  李媛告诉记者,听校长说,他们进行绩效工资考核的依据主要是教师平时的课时量、班里学生的成绩、教师到岗情况以及上课表现等这些综合因素。

  “除了应当保障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所需经费之外,当前重要的一点就是,完善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和评价制度,在完善评价制度基础上,完善绩效工资的分配制度。”那位研究员说。但他同时指出,对于公职人员的绩效考核问题在世界上也是一个难题。

  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明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时指出,要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

  “比如,对于教师和医生的绩效考核最关键的是要看教学效果和治疗效果,不应当仅仅计算教师上了多少课时,而不考虑他的课受不受欢迎;或者是统计医生看了多少病人,而不考虑治疗效果,而这些效果也是最难量化的。”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研究所所长刘俊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不像普通企业职工,企业职工每天完成的工作是相对容易评定和量化的,比如以每天加工了多少产品为考核依据,完成的合格品越多,绩效工资也就越高。

  建立科学绩效考核机制

  “要建立科学的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考核机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要考虑综合因素,最终以综合效果为考核依据。”刘俊生举例说,比如,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不仅要包括课时量还要涵盖学生的满意度评价等等因素;而对于医生的考核不能仅考虑他看了几个病人、查了几个病房,还要有患者的满意度等因素,比如可让患者看完病之后,独立填一份医生评价表对医生进行评价。而且,考核应当是科学的,不应当只看个别人的评价,而是要有一个时间段和一定数量积累。

  刘俊生认为,国家要做一个很具体的绩效考核标准很困难,只能设计大方向,比如:要求推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要占到工资的百分之几十;确立考核程序;要求参加人员;明确组织机构以及投诉机制等。具体的标准还是应由各个事业单位自己来确定。

  刘俊生赞同绩效工资占全部工资的较大比例,他认为这样更容易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比例太少很可能起不到激励作用。“但前提是,要有一个合理的组织来进行权力约束。比如建立绩效评估委员会,由他们制定绩效工资的级别及标准,并进行绩效考核。这个委员会应当是员工广泛参与的组织,并实行投票制。”他说。(本报记者 刘姝宏)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