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行贿查询应成“必经程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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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行贿查询应成“必经程序”
2009年09月14日 12:54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背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开始实施,新规定取消原来录入和查询范围的限制,由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

  实际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从2006年1月就开始了,虽然对防控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人们对这项工作尚有期待。

  要让行贿档案发挥更有效的作用,仅仅取消查询限制、扩大收录范围,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将行贿查询作为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金拨付、组织人事、行政执法等的必经程序,一旦发现有企业、个人等被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记录在案,就要根据规定,将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作为决策参考的重要依据,甚至直接将行贿企业打入招投标等的“黑名单”。这样,才能让行贿档案真正起到作用。

  (徐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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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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