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整治酒驾一月成效初显 是否卷土重来引关注(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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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整治酒驾一月成效初显 是否卷土重来引关注(2)
2009年09月15日 09: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媒体称整治风暴“收获颇丰”

  刚性执法或成常态,醉驾定罪量刑引发全民大讨论……媒体在总结此次专项行动时,认为这次治理“斩获颇丰”。

  有学者建议,公安部门应当不定期、不定点、经常性地开展检查,而不是仅限于“集中整治”。公安部一位负责人则表示,此次全国性集中整治后,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将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实现常态化。而浙江公安厅厅长王辉忠也认为,对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醉酒驾”,依法严管强调常态化,就是要防止严一阵松一阵,要让心存侥幸的司机“谈酒色变”。

  “酒驾”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过低,处罚太轻,现行法律已不足以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众多专家学者借这次专项治理呼吁对酒后驾车从严立法。

  “醉酒驾车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根治,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法律制裁手段缺失的疑问。”一位法律界人士分析说,各种因素最终促成此案成为全社会痛治酒后驾车现象的一个拐点。

  有媒体认为,此次整治酒驾的另一大收获是,“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

  整治酒驾不可急于求成

  整治酒驾迎来一片叫好声。但也有评论指出,此次治理行动并没有摆脱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传统思路,这一思路让人无法对全社会的生命安全掉以轻心。专项行动之后,酒驾行为是否会“卷土重来”引人关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丁立民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说,治理酒后驾驶是一个长期综合治理的过程,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努力:“治理酒后驾驶不能急于求成,不能指望一两次运动式的执法行动就彻底治理好。这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这中间,政府的责任不能缺失,必须发挥主导作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酒后驾驶单凭公安交警部门的严查严控是远远不够的。只有社会各界、单位、同事亲朋共同制止,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抵制的局面,酒后驾车交通违法才能实现有效治理,酒后驾车交通事故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车德”缺失 严打醉驾还要加强道德自律

  公安部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整治酒驾行动将持续两个月,集中警力来做酒后驾驶的执法工作,目的就是为了“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接下来,会采取一些灵活机动的措施,对餐饮、娱乐场所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部署,并改变以往的规律,使酒后驾驶违法人员掌握不了交警执法的特点,时刻保持警惕的心理。

  据这位负责人透露,除了继续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行为和不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

  《人民日报》称,当前“车德”缺失的问题,已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既要依靠健全的法律法规,也要依靠道德的自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刘建军也指出,“酒驾”既是法律问题,也是道德问题。他认为,用庞大的法律体系对其进行规范和整治是必不可少的社会控制手段,没有道德支撑的法律难有成效。市场不只是资本出入与物质交换,其中的灵魂是人。良心、道德、礼仪等,决定着立法、执法、守法水平。

  《广州日报》则发表《严打醉驾,还要反思酒文化》的评论。文章认为,传统的劝酒逼酒陋习助长了醉驾的恶习。醉驾背后实质是两种文化的冲突,即汽车文化和酒文化的冲突,如何处理醉驾体现了两种文化“谁优先”的思维。

  文章指出,在严打醉驾之外,有必要对酒文化中那些劝酒逼酒陋习给予一定的警示,让劝酒者也承担部分醉驾责任,或许是改良传统酒文化的契机。唯如此,才能强化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在酒文化和汽车文化中找到平衡点,同时为酒文化注入汽车时代所应有的新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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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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