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行善其实很不容易!”在20日举行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研讨会上,有官员、学者如此感叹。这不是说中国人缺乏善心、不想帮助人,而是指在当前制度下“善门难开,善门难进”的尴尬。“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慈善机制落后于整个社会的慈善热情?”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说。(9月21日《中国青年报》)
一组数据可以说明中国慈善事业提升的空间:2007年,美国的善款总额达到了3064亿美元,而中国只有309亿元人民币。2008年中国善款虽然过了千亿大关,但是也只占到GDP的0.4%。慈善事业该如何跟上社会发展的形势和现实需要?我们可以把慈善事业看成是文化和社会的产物,来寻找思考的角度:作为文化的产物,慈善事业必须有相应的文化支撑,作为社会产物,慈善事业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保障。
首先,从文化层面分析,慈善事业的起点是每个人的善良和善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善良与善心可能并不会转化为实际的善行。原因是什么?一方面有自私的心态,认为自己的所得与他人无关;另一方面有功利的心态,认为自己的奉献要有一定回报才算圆满,认为所付出的爱心必须要得到感激才算值得。结果,在两种心态的作用下,人们并没有积极地投身于慈善事业之中,即使他们有能力去帮助他人、回馈社会。他们担心自己的付出没有实际的回报,缺少实在的意义。
其次,从制度层面分析,慈善事业需要一批人的努力才能形成规模——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同时个人的力量也难以形成气候,需要群体的引导和组织。但是,在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关于慈善事业的制度一直是有待完善和改进的。比如,关于慈善组织的成立问题,如果没有一个名正言顺的挂靠单位和机构,这些组织该如何获得准生,而且是以较小的成本获得准生?再比如,关于善款的流向问题,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奉献流向了需要的人,但其中是否有纰漏,他们并不十分清楚。
文化上的问题需要引导。关于慈善文化有两个观点应该提倡:一是慈善是一种公民的自觉;二是慈善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我之有德于人不可不忘,人之有德于我不可忘”。前一个观点说的是,任何人都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应该是公民的自觉,应该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常态。否则,冷漠就会占据心灵,每个人最终都将感受到这种冷漠。第二个观点说的是,对于慈善事业应该有一种宽松的心态和感恩的意识。虽然,付出是一种美德,但是这种美德却不是经济性的投资,并不应该苛求一定得到回报。同时,接受别人帮助的人,应该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向奉献爱心的人表达感谢。
制度上的问题需要完善。总的原则是,制度应该给予慈善事业以激励。一方面要降低慈善的门槛,让人们可以在较低的成本状态下实现内心的慈善动机。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加慈善的透明,让人们清楚看到慈善的力量是如何在现实社会中生根发芽的,在慈善事业的运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善款的专用,一定要保持慈善的纯洁度。尽管,慈善事业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有关慈善事业的制度也是千头万绪,但是如果这两个总原则能够坚持,则人们对于慈善事业就会充满信心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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