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九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 徐向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开庭审理一起特大涉黑案件,以犯罪嫌疑人蒋家田为首的四十一名涉黑人员受审。该案由于被告多、罪名多、情节众多、社会影响恶劣,而成为今年来昆明市最大的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的案件。
法院以涉嫌参与贩卖毒品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出售、持有假币罪等,对以蒋家田为首的四十一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审理。今天上午的庭审,主要对蒋家田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蒋家田当庭承认曾三次参与贩卖毒品活动。
昆明市检察机关指控,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被告人蒋家田以零星贩毒活动起家,逐步发展形成以蒋家田为首,以杨菊芬、杨国应、蒋满英、蒋太来为家族成员和成员谢明祥为核心的从境外到境内购运销一条龙的犯罪网络。蒋家田通过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了大量资金后,以违法所得投资旅社、茶室、饭店、货运部、婚庆公司等经济实体并以经济实体为支撑和掩护,通过饭店收银台用假币掉换客人人民币;安排卖淫小姐拉客到旅社,再安排人员进入房间以客人嫖娼为由,对客人进行敲诈勒索等形式,从事多种违法犯罪活动。
检察机关认为,蒋家田等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为牟取暴力,他们多次组织人员从境外购买毒品运回昆明贩卖,数量巨大。公然藐视法律,多次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毁坏财务、随意殴打他人。多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情节严重;明知是伪造的货币却出售、持有,数额巨大。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诈骗他人财务,数额较大。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钱财,数额较大。以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检察机关表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出售假币罪、持有假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蒋家田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持有假币罪、出售假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盗窃罪。且因持有毒品曾被判过有期徒刑,应当从重处罚。
法院称,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庭审预计将持续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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