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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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3)
2009年09月29日 16:14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是全社会学习的楷模,是民族工作的宝贵财富。要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善于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弘扬典型,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典型作用,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群众,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先进典型,既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又要主动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条件。新中国成立60年来,广大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风雨同舟,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要把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同志要努力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民族历史文化,密切同少数民族群众的关系。民族地区各族干部要相互学习、彼此尊重、紧密团结、密切合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共同担负起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团结的历史重任。

  同志们、朋友们!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了一个新起点。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携手奋进,开拓创新,继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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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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