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外交:始终把国际道义贯穿国家外交实践中(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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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外交:始终把国际道义贯穿国家外交实践中(2)
2009年09月30日 06:22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相互支持 共同发展

  新中国的对外援助起始于上世纪50年代对朝鲜、越南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和军事援助。1955年万隆会议以后,随着交往范围的扩大,对外援助逐步扩大到亚非拉新独立的国家。

  经过10多年的实践摸索和经验积累,周恩来总理在1964年初访问非洲期间正式提出指导对外援助工作的“八项原则”。“八项原则”对中国的外援工作产生了长远影响,其中尤以“平等互利”、“尊重受援国的主权”等原则为各方称道。中国的道义付出赢得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尊重,在经历了西方反华势力20多年的重重围堵之后,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数决定恢复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实行改革开放后,在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的同时,中国根据情况变化开始对援外政策和方式进行调整。1983年提出了指导外援工作的新“四项原则”。“四项原则”是对“八项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其基本内涵仍以“平等互利”、“不干涉对方内政、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为基础,在内容上突出了援助双方的经济合作和对援助实效的重视。

  上世纪90年代,特别是1995年以来,中国的对外援助进入全面改革阶段,以扩大援助规模、提高援助效益为目的,推出政府贴息优惠贷款和援外项目合资合作的方式,促进了援外资金来源和援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进入新世纪,为应对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的严重债务危机,中国适时推出债务减免的援助方式。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期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宣布了中国扩大对非援助的8项政策措施,受到非洲朋友的欢迎。

  中国根据自身国力,向发展中国家不断增加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官方发展援助。中国还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改善民生,缩小南北差距。中国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把本国人民的利益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以自己的发展促进地区和世界共同发展,扩大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在实现本国发展的同时兼顾对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关切,从来不做损人利己、以邻为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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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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