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陷利益漩涡:招投标评审制度存设计缺陷(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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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专家陷利益漩涡:招投标评审制度存设计缺陷(2)
2009年10月13日 09:55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招投标评审制度存在三个漏洞

  工程建设和诸多采购项目是从招投标开始的,而招投标的关键在于能否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这其中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成员是否能做到客观公正和清廉如水将至关重要。合肥市招投标中心一下子就有7名评审专家身陷“贿赂门”,人们在为之惋惜的同时,也不禁思考,是什么原因使得投标单位如此轻松地攻陷诸多招投标评审制度的“城池”?

  据了解,合肥市招投标中心在接受购买方委托采购项目后,发布招标公告,并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由4位专家和购买方代表1人共5人组成,而专家评委则从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被抽中的专家评委在每次评标前半天也才能知道自己入选。这样的制度设计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评标时的人为因素干扰。但是,这起窝案中的康力公司似乎有如神助,总能在第一时间掌握被抽中的评审专家名单,并且在评标的头天晚上登门许愿。

  据一名涉案评审专家坦白,尽管电脑随机抽选增加了入选评审专家的不确定性,且留给投标单位“做工作”的时间少而又少,但在电梯采购方面的专家就那么几个人,彼此之间又都比较熟悉,只要投标单位联系到其中一名专家,就能顺藤摸瓜找到其余专家。

  “评审专家库人员数量偏少,这是招投标评审制度存在的第一个漏洞。”吴庆春说。据介绍,在合肥,电梯采购类专家数量仅有16人,且其中有3名专家来自于同一个单位。因为专家人员数量很少,使得投标单位在经济上有能力、有机会通过行贿手段买通全部或较大部分专家。在5人评审委员会中,只要有2名专家被贿赂,行贿的投标单位就必然能取得中标应得的分数优势,从而中标。康力公司正是通过行贿手段买通了7名专家,让本单位在多个电梯采购项目上中标。

  “第二个漏洞在于评标、投标的两方人员没有真正实现隔断。”吴庆春认为,没有实现隔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某个领域的一些企业与涉及自己企业的那些评审专家平时就经常联系,放长线搞“感情投资”,一旦到关键时刻,那些评审专家肯定会有所倾斜;二是随机被抽中的评审专家名单难以保密,一些善于“钻空子”的投标单位总能有机会在投标前即获知评审专家名单,从而在评标前就实现了行贿行为。

  “第三个漏洞是评标办法设置不科学,评审专家打分自由裁量权过大,没有进行分级限制,专家打分过高或过低都没有要求书面备注说明理由。”据了解,根据评标办法,评分时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标书分别打综合分,最后根据平均得分的高低来决定中标人。这样,个别被买通了的评审专家打高分或打低分都会影响到投标单位的中标概率。

  吴庆春结合本案还分析认为,对进入招投标中心专家库的专家疏于监管,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吴庆春告诉记者,从目前看,专家入库后,对他们的监管不是十分到位,比如没有建立专家评审业绩考核体系,对那些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业绩考核不理想的专家进行怎样的惩戒,没有配套的制度加以规定;还有,这些入库专家都是各个领域的佼佼者,招投标中心对他们的管理基本上是松散式的,没有经常对他们加强廉洁自律教育。

  “如果不常敲警钟,这些学有专长的专家们难保抵挡得住利益的诱惑。上述7名涉案专家仅仅为了蝇头小利就忘了大义,就很能说明问题。”

  要使失信惩戒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招投标制度自我国改革开放伊始即引进以来,我国招投标事业发展迅速,招投标资金总量不断增加,招投标范围涉及国民经济的部门领域不断拓展。同时,随着《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一批法律法规的制定施行,招标投标活动越来越规范,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我国招投标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还时有发生,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即是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合肥市招投标中心7名特种设备评审专家集体被腐蚀,正折射出我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有专家指出,导致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信用体系不完善无疑是一个关键原因。可喜的是,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宣告了我国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确立。据介绍,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适用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行为所作行政处理决定的记录进行公告。

  这种“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无疑可以扩大社会监督领域,增加企业违法成本,促进企业自律,真正让违法者受惩,让守法者受益,从而最大程度地阻断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腐败链条上的源头性环节。

  不过,要使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有关部门尚需逐步在细节上加以配套。从合肥招投标评审专家受贿窝案的发生来看,首要的是要尽快建立专家评审业绩考核体系,加强与评审专家所在单位的联动管理,定期通报评审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对那些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业绩考核不好的专家,要及时清理出库,并不断补充新的评审专家。同时要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立终身资格限准入制度,并加大经济处罚的力度,一旦投标人因违法行为而被公告,就要对其终身禁入,真正让其不敢、不愿行贿。

  有关专家还指出,评标办法也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比如分类限制评审专家打分的自由裁量权,对专家打分过高或过低都应当书面备注说明理由,同时建立起必要的审查机制,如发现打分异常,则自动启动这一审查机制并视情况作出处理。

  在招投标中心专家库人员数量管理上,吴庆春建议各类别专家数量至少不能低于50人,经常性重大项目不能低于200人,且这些专家来源应不限于本省、本市,以增强抽取的随意性,使投标人无法通过贿赂手段买通大量评审人员。此外,还要严格信息管理,减少投标人获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机会。□本报记者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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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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