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须严格执行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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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须严格执行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
2009年10月16日 10: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16日电 由民政部和国家标准委员会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近日指出,必须严格执行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存在地名标志拼写不规范问题的城市,应尽快整改。

  来自民政部网站的消息称,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近日会同国家标准委员会服务业标准部组成三个检查组,由司领导带队,分赴上海、江苏、广东、广西和山西就《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重点检查《地名标志》国家标准中六项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鉴于上海市2010年承办世博会、广州市2010年承办亚运会,而南宁市又是每年秋季东盟博览会举办地,因此,这些城市又是此次联合检查的重点地区。

  从联合检查的实际情况看,各地地名标志系统比较健全,在地名标志的设置、内容、形式等各个方面,认真贯彻执行了《地名标志》国家标准,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生产生活,大大提高了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地方的地名标志用英文拼写地名。

  联合检查组在检查中明确指出,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是联合国地名标准化大会通过的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的国际标准,国家有关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也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关系到国家尊严,也关系国家法律严肃性,必须严格执行。

  联合检查组强调,存在地名标志拼写不规范问题的城市,要积极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尽快加以整改。民政部和国际标准化委员会将对整改情况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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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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