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黑帮解析:管窥中国黑社会组织发迹脉络(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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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黑帮解析:管窥中国黑社会组织发迹脉络(3)
2009年10月20日 04:30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双胞胎兄弟

  被控五宗罪

  张波张涛兄弟万州受审

  被称年龄最小的“黑老大”

  本报讯 (记者邱瑞贤)昨日上午,重庆扫黑大审判第一阶段最后一个案件在重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孪生兄弟张波、张涛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五项罪名。据称,该案黑老大张波、张涛仅23岁,是重庆涉黑系列案件中年龄最小的“黑老大”。

  在庭审中,被告人张波当庭否认大部分指控罪名及犯罪事实,辩称成员之间仅为“朋友”。庭审预计要延续至今日结束。

  统一配发杀猪刀

  起诉书指控,自2007年以来,被告人张波、张涛纠集被告人文传建、熊德江、刘小刚、陈小春,在被告人谭毅、张成超、骆勋娟、黄兴建、崔浪、谭言兵、程明刚、张金原的参与下,在重庆市万州区多次实施暴力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张波、张涛为组织、领导者,文传建、熊德江、刘小刚、陈小春为骨干,谭毅、张成超、骆勋娟、黄兴建、崔浪、谭言兵、程明刚、张金原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团伙成员达14人。

  为强化组织结构,被告人张波、张涛在组织内部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规定,如统一配发杀猪刀、新成员须干事试胆、以资历和工作获取报酬、新成员应当尊重老成员、出事之后要保密等。同时,张波、张涛还用赌场渔利发放成员工资及其他生活开支,以加强对成员的管理和控制。

  同时,该组织在形成过程中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危害一方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安排专人放哨

  在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6月,被告人张波、张涛利用组织形成的势力及影响与被告人刘华莉、邓德祥等人合伙,采取持枪滋事、强行搭账等手段在万州区钟鼓楼街道办事处等地开设流动赌场,并安排文传建、熊德江等人维护赌场秩序,还安排谭言兵、张元中等人放哨,操控赌博行业,从中抽头渔利,获取非法利益。

  该组织在违法犯罪活动中还实施故意伤害4次,致6人轻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19710元;非法拘禁1人超过24小时。

  当地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波发起、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张涛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二被告人直接参与或者授意其成员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均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余被告人应当分别按照其所犯罪行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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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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