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权力关进笼子才能“保安”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海口晚报:权力关进笼子才能“保安”
2009年10月21日 14:45 来源:海口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从事保安工作者需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备案制度,不得有“搜查他人身体”等七种行为。娱乐场所应当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据10月20日《重庆晚报》)

  此前有数据统计,仅2006年一年全国保安队伍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6.2万名,有效缓解了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现象。

  然而,在监督管理方面,快速发展的保安业却长期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近年来出台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并不能给日趋市场化和多元化的保安业带来有效规范。在法律制衡缺失的情况下,保安的权力被一些部门和个人无限放大,超市保安非法搜身、工厂保安殴打工人等事件屡见报端。在常见的物业纠纷中,保安打业主已不再是新闻。值得担忧的是,一些娱乐场所、矿山、私营企业私招滥雇安保人员现象严重,这些“黑保安”高度服从于雇主的利益,俨然充当起打手帮凶和黑恶势力的角色,成为一大隐患。

  尽管各地公安机关近年来不断加大管理力度,积极整顿规范保安行业,但只是治标不治本,要想从根本上使其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必须通过保安立法来解决。

  美国前总统布什有句名言:“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就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的梦想。”同理,只有将保安从业者的权力关进笼子,才能有效引导其严格遵循法律的授权开展服务。事实上,随着条例有限度放开保安市场,“关进笼子”的还应包括保安服务公司和雇主的权力。笔者建议,除条例规定保安员有权拒绝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外,相关部门还要积极鼓励举报,及时发现和查处保安公司和客户的违法使用行为,避免保安异化为某些小集体利益的工具,保障其沿着法制轨道健康运行,真正做到“保一方平安”。 □张遇哲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