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大检查 禁止不正当取证行为——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上海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大检查 禁止不正当取证行为
2009年10月28日 10:09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上海市交通港口局27日宣布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大检查,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据了解,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关于“坚决依法整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交通经营市场的正常秩序;坚决禁止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正当调查取证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精神。

  此次交通行政执法大检查将围绕取证、立案、调查、处罚、执法环节及执法程序、法律文书、自由裁量等内容,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区县执法大队开展为期一周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报告;第二阶段由上海市交通港口局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阅案卷、了解公众反映等方式,对各个区县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第三阶段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在交通行政执法大检查的基础上,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将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将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对交通枢纽、商圈、学校、医院、重要路段和客流集散点等重点区域的监控和巡查力度,延长固守时间,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固化证据,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证合法经营者和乘客的权益。

  同时,上海市交通部门将广泛听取市民对公交出行空白点的意见,努力加强交通资源的配置、延长服务供应时间,不断满足不同群体的出行需求,压缩非法经营滋生空间。在交通枢纽和城乡结合地区,完善方便出租汽车管理的相关配套设施。研究探索依托区县骨干公交企业,试点推出适合中、小型客车短距离驳运的车型和线路,努力改善市民出行环境。

  上海此前两起涉嫌“钓鱼式执法”事件引发全国高度关注。(记者陆文军)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