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被捐款”事件不能退钱了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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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被捐款”事件不能退钱了之
2009年10月29日 08:51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河北威县前不久择优录用了191位高校毕业生,但新教师工作不久,校方就要求他们捐款三到五万,以换取正式编制。经媒体曝光后,已捐资金被退回。(10月28日《河北青年报》)

  从央视的报道来看,教育局长一再强调,捐款完全是老师们自发自愿的行为,与是否入编无关;而知情人则透露,交钱就入编,不交钱就走人,捐款是被逼无奈。到底是谁在说谎?很容易判断:捐款只在尚未入编的新招录教师中进行、数额统一为专科三万、本科五万,是老师们自觉自愿,还是有关部门拿编制要挟强迫,一目了然。

  面对媒体曝光,当地县委、县政府的回应同样令人难以理解:一边坚持捐款行为是自发自愿,与编制无关,一边又决定全部退回已经捐助的资金,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如果老师们不是“被捐款”,你为什么要退回去呢?因为自愿捐款,就是一种爱心行为,退回去不是在剥夺老师们献爱心的权利吗?如果老师们是“被捐款”,那就不仅仅是退回去那么简单了,因为这种类似于出售编制的行为,显然已属于严重的违规违纪,涉及的金额又高达几百万,怎能一退了之?

  其实地方政府更清楚事情的真相,现在之所以揣着明白装糊涂,只不过想通过这种“和稀泥”的方式息事宁人:当初没有文件,没有决议,算不上强迫捐款;现在错也纠了,钱也退了,就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

  地方政府之所以敢如此敷衍媒体、搪塞舆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类违规违纪的行为,是通过一种“双方意会”的非正常方式进行的,因此并没有留下明显的把柄。在全社会反腐日益高压的态势下,这种手法,已成为一些违法违纪者逃避打击的惯用伎俩。

  现在,威县县委、县政府显然是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这一丑恶行径,这不是在真正反省,更无法体现负责任的精神。不在这件事情上严惩当事人,真正引起官员们的反思和警醒,就难以彻底杜绝这类问题,今天的“被捐款”退还了,明天各种“被自愿”的事情还会照常发生。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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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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