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称买方毫无羞耻感 法律惩罚相对较轻(7)——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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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贩子称买方毫无羞耻感 法律惩罚相对较轻(7)
2009年10月30日 02:42 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1+1》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张宝艳(“宝贝回家”寻亲网理事长):

  我们现在就是说有几个联系机制,包括现在如果要是说有这个失踪儿童,在我们网站上登记了,我们马上就可以转给公安部,公安部再把这个资料再以部里的督办的形式再转给基层。另外,有什么线索,我们也是马上转给公安部。

  解说:

  今年4月27日,公安部甚至专门邀请了来自吉林、广东、北京等地的“宝贝回家”协会的志愿者共同座谈,为今年专项打拐斗争出谋划策。

  张宝艳:

  现在公安部也要求各省打拐办,各市打拐办每个地区都得有一个与“宝贝回家”的联络员,就是说有一些这样日常的合作机制

  解说:

  长期的跟踪,协助公安部门破案的经历,也让张宝艳和志愿者们对于拐卖儿童犯罪的新动向有着自己的体会。

  张宝艳:

  应该说,还是很多家长疏于防范,可能特别像一些进城打工的这些农民,不送到幼儿园,或者说自己在与面玩,甚至说有的家长,可能是说走路,自己在前面走,孩子在后面跟,这个时候可能疏忽大意都给人贩子可乘之机。

  张志伟(“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法律顾问 律师):

  很多时候我们也遇到一些情况,包括一些案例里面,他自己可能在那里成天打麻将,他也不管孩子,孩子在外面就成天自己在那儿玩。这种情况下,岁数又小,辨别能力又差,他就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盯上。

  解说:

  过去两的年间,共有3000名走失和被拐儿童的父母,在这个网站上登记被拐信息,至今大多孩子依然杳无音讯。

  主持人:

  其实刚才短片里面说的是几种情况,一种是父母的确是平时疏于管理了,大意了疏忽了。还有一种比如说农民工,农民工的父母,他们有这个心,但是没这个力。比如说他们很想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但是到了学龄,到了幼儿年龄,他们没办法送进去。除了他们作为父母要承担对孩子这种监护权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的一方要分担父母的这个监护?

  张文娟:

  就像我们片子里看到的,有些孩子是因为父母疏于照顾,像这种的话,我们将来可能通过家长教育来提高他们的意识。还有一些孩子可能就是因为我们其它的一些配套制度没有跟上,比如像你刚才提到的农民工子女的问题,他在城里打工的时候,父母忙于生计,可能没有时间照顾他们。另外,我们看到,现在他们没有一个去处,就是除了父母,实际上可以还有一个替代照顾,但是现在因为我们的学前教育是非常昂贵的,所以很多孩子进到幼儿园或者托儿所这样一个更安全的环境,这也是导致他们的(失踪)。另外,还有一些孩子,可能他事实上已经无人监护了,但是现在我们的国家监护早期干预没有跟上,导致有些孩子就成了一个无人监护的状态,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对象。

  主持人:

  就像刚才我说的,比如说孩子的监护权,父母是当然的,天然的,但除了父母,比如说农民工父母,当他们自己有一些东西客观的确是做不到的时候,还应当有哪一方面的力量可以帮助他们共同分担?

  张文娟:

  根据我们国家的监护制度来说,父母确实是第一顺序的,但是实际上,我们说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也是民族的。那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很多国家可能会有政府来帮助家庭,提高父母养育子女的能力。再一个当家庭遇到困难的时候,政府应该提供各种的帮助。还有一个就是在家庭出现了问题的时候,政府应该出钱干预,这样总的一个目标就是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

  主持人:

  所以,要是解救这些被拐的孩子也不是说单纯一个解救的问题,还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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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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