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联合声明(全文)——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中澳联合声明(全文)
2009年10月31日 15: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31日电 中国和澳大利亚两国领导人都十分关心中澳关系的发展。根据两国领导人的共识,双方就如何规划、指导下一步两国关系的发展进行了商谈,一致同意发表《中澳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澳联合声明 (2009年10月30日,堪培拉)

  应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邀请,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于2009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对澳大利亚进行正式访问。李副总理会见了陆克文总理,并与吉拉德副总理举行了会谈。双方就中澳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其他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重要共识。访问期间,双方有关政府部门签署了涉及打击木材非法采伐、文物保护、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合作文件。访问是建设性和富有成果的。

  一、双方一致认为,中澳两国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在当前全球环境下,中澳加强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双赢,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亚太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双方将保持和加强高层及各级别对话与交往,提升各领域合作,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推动中澳全面合作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双方表示,中澳两国国情不同,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分歧。双方应尊重并充分考虑彼此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本着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和平等的原则妥善处理分歧和敏感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维护中澳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大局。澳方重申其在1972年12月21日《中澳建交联合公报》中关于台湾问题的一个中国立场。澳方确认1972年以来澳历届政府的一贯立场,即澳在包括涉及西藏、新疆等问题上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三、中澳两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和超过5万亿美元,双方一致认为,中澳经济互补性强,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推进经贸与投资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澳大利亚是中国长期稳定的矿产和能源资源供应国。中国是澳大利亚有竞争力的商品供应国。双方愿根据市场原则继续开展互惠贸易。双方重申坚持开放的贸易和投资政策,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支持早日完成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双方认为,通过谈判达成全面、高质量、平衡和互利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符合两国长远利益。考虑到谈判已进行了4年,双方同意共同努力,本着积极、务实的精神,尽早结束谈判。澳方明确表示欢迎中国投资,中方也同样欢迎澳大利亚投资。澳方认为,中国对澳投资不断增长是积极进展,将进一步巩固中澳经济关系。中方认为,澳大利亚增加对中国投资拥有广阔空间。双方将采取积极措施为两国企业开展贸易和投资合作提供便利。双方对近期双向贸易、投资的增长表示欢迎。

  四、双方同意,中澳在促进亚太地区和平、稳定和发展方面拥有重要的共同利益。中方欢迎澳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双方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东亚峰会、太平洋岛国论坛等多边机制和机构中的沟通与协调,并就应对金融危机、气候变化、防治流行性疾病、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和打击跨国犯罪等问题加强磋商与合作。中方欢迎澳大利亚提出的“亚太共同体”倡议,将派高级别代表团参加由澳总理于12月在悉尼主持召开的探讨倡议未来发展的一轨半国际会议。中方欢迎澳大利亚2010年加入亚欧会议。双方认识到就太平洋岛国事务加强对话与协调的重要性以及太平洋岛国论坛的重要作用。

  五、双方同意,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是中澳关系的重要基础。双方愿共同努力,扩大两国地方政府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并推动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等领域的民间交往。双方期待2010年上海世博会取得成功。双方同意于2010年至2011年在中国举办“澳大利亚文化年”,2011年至2012年在澳大利亚举办“中国文化年”。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