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妈妈城管"遭打是替不完善的城管体制还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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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妈妈城管"遭打是替不完善的城管体制还债
2009年11月06日 15:03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8月10日,成都200名身穿统一浅绿色马甲,头戴帽子,别着红色“文明劝导员”袖章的“妈妈城管”正式上岗。“妈妈城管”们在执法过程中频频挨骂甚至遭打,目前多人已经忍受不了这份工作而辞职。(11月5日《华西都市报》)

  在城管执法遭遇舆论诟病的现实语境下,“妈妈城管”力求通过女性温和的执法思路,改变城管给人缺乏亲和力的习惯印象。显示出人性化执法的姿态。但是城管问题由来已久,根源复杂。要切实转变城管作风,还需要配套政策措施做支撑,改变整个城管队伍的执法形象。仅凭“妈妈城管”的温情难以承受城管执法矛盾之重。

  事实上,城管执法权力泛化也是城管执法矛盾突出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管小摊贩到管违章建筑,可以这么说,没有哪一个部门的权力像城管这样集中,也没有哪一个部门如此密集地与百姓打交道。执法权力过于集中,与执法对象密切接触,矛盾必然扩大。

  何况,多数城管队员系聘用职员,并非政府公务员,根本不具备执法资格。让一群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参与一线执法,动手砸小摊贩的饭碗。名不正言不顺,从道理上也站不住脚。小摊贩能答应吗?于是自然界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出现了。小摊贩把平时在男城管那里受到的委屈,发泄到无辜的“妈妈城管”身上。在某种意义上讲,“妈妈城管”挨骂遭打是代人受过,更是在替整个城管队伍与不完善的城管体制还债。区区几名“妈妈城管”如何承受城管体制缺陷之重?

  此前发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媒体与公众普遍将此解读为“流动商贩合法化”。尽管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否定了“流动摊贩合法”的说法。但是“流动摊贩合法”的民意值得关注。在城市环境、秩序与摊贩权利之间找到平衡点,十分重要。如果城管执法权力运作得不到规范,小摊贩的地位与权利继续模糊下去,弱势群体利益不能获得制度保障,“妈妈城管”的柔情执法难免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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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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