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风险 NO.3
案例 曝光检察长险遭牢狱之灾
据媒体报道,湖北《长江商报》记者姚海鹰采写的新闻触犯了武汉江岸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国,遂收到检方署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检方多次威逼姚海鹰,欲诱其接受传唤。姚无奈在网上发帖求助,引起了中宣部和最高检的高度关注。湖北省的调查证实,姚海鹰的报道没有问题。江岸区检察院有关官员受到严厉批评,不得已向姚海鹰道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姚海鹰最终得以免于牢狱之灾,关键原因其实并不在于他发帖引起了中央的关注,而在于他多了一个心眼儿,没有去接受检方的“询问”。因为检方向他发出“询问通知书”,是在没有立案的条件下对他进行非法传唤,张振国本人毫不讳言,传唤姚海鹰暂时没有证据,找到他以后就能找到证据。意思再明白不过:如果姚海鹰配合接受“询问”,检方就能将他控制起来并找到他“贪污”的证据,他就一定能够被控犯罪而锒铛入狱。
述评
个别人滥用公权恫吓记者
就姚海鹰的遭遇,知名新闻侵权诉讼律师周泽认为,这是一起滥用公权恫吓、打击记者,粗暴践踏公民批评、控告权利的事件。
周泽认为,综观近年新闻维权,总的趋势是,案件总数在减少,刑事案件在增多。
这说明,某些官员对通过民事诉讼打压记者已失去兴趣,认为通过刑事方式更能及时、有效地达到他们阻止、抵制舆论监督的目的。
(曹 勇)
亲历 秉承客观立场 常遇无理施压
投诉风险 NO.4
大多数记者都接到过投诉,原因归结为一条,即“写了负面”。突发新闻记者阿文说,他一次收到报料,一个小区内的泳池经营方称,物管的阻挠致使泳池不能营业。他去了现场,听了报料人、小区物管、街道办事处和城管部门的说法。“采访下来,我发现不能听信报料人一方的说法。”
稿件见报后,报料人立刻向报社投诉,称报道失实。“他报料的目的是希望媒体为他说话,但我们要坚守客观立场。”
除了投诉,还有些人试图暗中报复。曾有当事人聚集一帮人来到广州某大型媒体门口,让报社将某记者“交出来”。报社拒绝交人后,该当事人说:“你只要让我看这个记者一眼,我们就走。”至于看了以后怎么样,就难说了。
述评
当面接受采访 回头矢口否认
广州一家大型媒体业务管理部门的古小姐告诉记者,很多投诉者都指责记者报道失实可能是“收了别人的黑钱”。面对这种指责,大部分记者的感觉是无奈和愤怒。这是真实的案例:记者和采访对象见过面,表明身份后做了采访,甚至换了名片,但看到报道出街后对自己不利,对方立刻投诉称“从没接受过采访”。
一些颇有“来头”的人或单位则找到各种关系向媒体施压。“有时候我们没错,但在压力之下只能承认错误。”古小姐无奈地说。作者: 黄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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