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天价捞尸”,当地政府无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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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天价捞尸”,当地政府无责?
2009年11月09日 08:3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荆州市政府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天价捞尸”事件调查情况,其中表示,有关部门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尽管如此,媒体依然质疑。譬如央视记者表示,尚有不少疑问没能解开。

  如,像“打捞公司”这样一个缺乏资质,没有正式员工又数年不纳税的企业,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有关部门有无监管,幕后有无利益勾结?陈波曾表示“打捞公司”挣的钱他不能全得,许多“还得用来打点公安、海事的人”,而三名大学生出事后,派出所长马上通知陈波“打捞公司”,在出事现场,警方又任由私家船捞尸体,警方与“打捞公司”的合作关系如此融洽,不免让人生疑,对此,荆州有关方面能否追查?

  除了生命无望地溺亡,捞尸船冷酷地讨价还价,作为救援的专业机构,消防人员为何在此事中缺位,无论救援或者打捞都难见其身影,在现场坐视打捞公司捞人,所谓“有关部门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表现在哪里?

  三名大学生出事的宝塔湾,每年发生大量溺亡事故,当地部门长期漠视不做应急准备,是否失职?据报道,荆州市今后将设立两个公益救助岗位,公开招聘有救援经验、水性好、熟悉水域环境的人员,专门从事长江江边紧急施救工作,如果这样的救援岗位早就设立,也许今天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显然,对荆州市而言,他们要回答公众的,远不仅仅是有关部门是否“见死不救”,而且要回答为什么会“见死不救”。如果说,捞尸船的垄断与冷漠是“诈尸”行径,相关职能部门在其中到底充当了什么角色?荆州市对相关部门“见死不救”的断然否认,使这样的追问找不到落点。最终只能使追问与质疑,继续在公共空间里传播。

  对一起在舆论空间中引起满城风雨的公共事件,政府的情况“通报”,可以说一不二。情况通报只能是一种回应,这样的回应,也只能是为了平息公众疑虑。现在,不仅疑虑依旧,而且在通报之后,公众反而平添另一层疑惑,那就是政府部门为何依旧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对公众的质疑置若罔闻?

  荆州断然否认不存在“见死不救”,与此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在钓鱼执法事件中断然表示“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杭州胡斌飙车案争议中相关部门的“欺实马”等,不论是其回应方式,还是它所遭受的质疑,有诸多相似之处。若由此来观照当地政府的公信力,那将是一种怎样的悲哀?

  当地政府已有公开回应,舆论却仍有质疑多多。这才是“天价捞尸”事件中,关于这个时代最真实的现场、最深刻的记忆。钓鱼执法事件、胡斌飙车案等公共事件已有公论,“天价捞尸”事件最终将怎样,仍有待观察。但不管怎样,一切终有昭然之时。只是为什么,这一切的昭然,总是在山重水复之后? □杨耕身(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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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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