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利用社会资源自行培养警航飞行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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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首次利用社会资源自行培养警航飞行员
2009年11月13日 14:51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与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12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签署《警用航空飞行学员飞行驾驶技术培训协议》,首批接受培训的10名警务人员全部面向直升机飞行员方向。据悉,这是我国公安机关首次利用社会资源自行培养警用航空飞行员。

  据介绍,公安部决定从今年开始,从公安机关在编民警中选拔招收飞行员,走利用社会资源自行培养警用航空飞行员的道路,并形成长期的警用航空新飞行员培训机制。经过筛选,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比较符合我国警用航空培训飞行人才的需求。

  首批选拔接受直升机驾驶技术培训的10名警务人员均参照军队选拔飞行员的标准,分别来自广东省和西安、南京、深圳等地公安机关。这些警务人员正在接受航空理论学习,将于2010年3月开始在飞龙公司接受为期13个月的飞行驾驶技术培训。目前,我国已有10余个省、市公安机关成立了警务航空队,装备警用直升机30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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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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