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规定突发群体性事件应及时向媒体通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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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泉州规定突发群体性事件应及时向媒体通报
2009年11月19日 14:10 来源:东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将会稳妥、逐步推行,目前仍需办暂住证

  昨日会议传出消息,泉州将逐步推行居住证制度,不过尚待一步步实现,目前仍需办理暂住证。

  11月10日,泉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深化“平安泉州”建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将健全完善“多证合一、多举并重、多位一体、多方保障”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逐步推行居住证制度。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朱警官称,取消暂住证、推行居住证制度是大势所趋,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作专题调研,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但是,把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并不是“改”一个字这么简单,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同时还必须解决就业、住房、养老等诸多关联问题,“这项制度的改革是一项重大工程,将会稳妥逐步推行,目前,在泉流动人口仍需办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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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群体性事件:

  及时向媒体和公众通报 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

  早报讯 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处理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昨日会议,《泉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向媒体公布。

  《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引发危害公共安全事件,要制订处置预案。县、乡两级要明确相应的领导和机构、人员,定期排查分析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诱发极端涉法事件的隐患,及时做出预警报告。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所在地的基层政法综治部门要主动介入,协助查清事实,落实稳控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领导要亲临一线,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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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突出地方:选派优秀干部前去挂职

  《实施意见》称,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探索选派优秀干部到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较多的地方与单位挂职锻炼的办法。

  据《实施意见》,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离退休干部、老人会会长等担任民间调解员,拓宽基层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处理反馈渠道。加强政法干警挂钩联系基层指导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选派机关干部到村居(社区)担任综治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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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复杂场所:过九成要装监控等设备

  《实施意见》规定,公共复杂场所技防设备安装率要达90%以上。

  提高视频监控的覆盖率,全市金融、危险物品管理系统全部实现视频监控,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位技防设施普及率要达100%。落实小区物业安防责任,强化对安防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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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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