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代表述职报告不能“选择性公开”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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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代表述职报告不能“选择性公开”
2009年11月24日 08:4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人大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近年来已不鲜见,湖南衡阳市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10月30日召开的衡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上,6名省人大代表作了会议述职,其余15名代表作书面述职。10月31日,《衡阳日报》、衡阳新闻网、衡阳人大网、衡阳党政门户网将6个述职报告“晒”了出来,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各级人大代表的政治权力来源于民众授权,理应接受民众监督和评判。然而,尽管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应当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监督,但并未对民众监督人大代表的形式、手段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就必然导致监督的乏力乃至虚置。在此情形下,近年来一些地方陆续探索的人大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不失为可贵的尝试。

  但也应该看到,一些地方推行的代表述职活动,存在着述职范围过于狭窄、述职信息不够透明等弊端,以致许多选民并不知晓代表述职这一监督途径,所谓监督也就无从谈起。正因此,衡阳此举,有其积极意义。

  可是,衡阳的做法尚有商榷之处。衡阳此次仅仅公开了6位省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另有15名代表只是在省人代会上作书面述职,而据笔者上网查询,在湖南省本届人代会中,衡阳市的省人大代表共有70多位。换言之,衡阳市真正公开述职信息的省人大代表还不足十分之一,这就难免令人产生“选择性述职”、“选择性公开”的猜想。

  事实上,“选择性述职”正是一些地方代表述职活动的屡遭诟病之处。其间原因恐怕有二:一是一些地方人大希望安排一些优秀代表述职,并以此显彰人大政绩;二是一些缺乏履职热情和能力的代表不愿述职,生怕其无所作为被曝光。但是,如果仅仅是选择一些“明星代表”进行述职,如果代表述职报告对成绩浓墨重彩、对不足却轻描淡写,如果允许那些不积极履职的“举手代表”装聋作哑,代表述职又如何能取信于民?

  其实,在网络等信息技术日益进步的今天,全面公开所有代表的述职报告并不需要支付过高的民主成本。关键在于,各级人大是否具有足够的政治勇气,以及真诚接受民众监督的政治理念。

  另一方面,代表述职以及述职报告的公开化,只是监督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述职后的后续监督机制。以衡阳市为例,早在2005年,当地人大就决定,衡阳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要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并接受测评,测评中被列为严重不称职的,将被罢免代表资格。其实不少地方都有类似的规定,但“不称职”乃至“罢免”的案例却罕有所闻,述职完毕、一片赞歌却是普遍情形。

  要真正激活代表述职的监督功能,“晒”报告只是一小步。更重要的是以制度化的形式予以明确,向选民述职乃代表的政治义务,同时厘清代表如何述职、述职信息如何公开、述职后如何进行测评,以及后续监督主体、手段等关键问题,建立起客观、公正、科学的述职评议程序,进而激活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让民众真正看到代表述职的监督后果,如此才能改变现实中的“代表烦述、选民厌评”等现象。

  从本质而言,代表述职评议只是手段,以此为切入口,有效激励负责任的人大代表,将不合格的代表淘汰出局,进而改善政治文化生态,推动民主政治扎扎实实地前行,才是真正的目标和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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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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