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击宜宾卫星站哨兵的重犯伍勇被判处死刑(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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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击宜宾卫星站哨兵的重犯伍勇被判处死刑(图)
2009年11月24日 2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1月24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四川宜宾高速公路收费站站系列抢劫案,一审判决被告人伍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判出3年、5年 、14年和无期徒刑。中新社发 陈涌徐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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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成都11月24日电(陈涌 胡程峰 徐伟)11月24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宜宾高速公路收费站系列抢劫案,一审判决被告人伍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5年、14年和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9月11日13时许,伍勇前往宜宾市卫星观测站,向哨兵张某某胸部开了一枪,又向哨兵曾某某射击未中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哨兵张某某受伤程度为重伤。同年10月2日上午,伍勇携火药枪数把、自制雷管、火药等至宜宾市人民政府门外守侯,意欲袭击政府工作人员。13时许,伍勇近距离射击执勤保安杨某某后逃离现场。

  伍勇还是四川内宜高速收费北站、内宜高速收费南站白天遭蒙面持枪抢劫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在2008年11月11日下午4时,伍勇伙同犯罪嫌疑人张自顺持火药枪、假左轮枪、匕首等冲进内宜高速公路收费站宜宾北站收费亭,抢走现金1.6万余元。2009年2月23日下午16时26分,伍勇与犯罪嫌疑人唐德富、魏华松持火药枪、砍刀等冲进内宜高速公路收费站宜宾南站收费亭抢走现金4.9万余元。此外,伍勇还犯有杀害郭小明等罪行。今年3月28日上午10时,警方在宜宾县安边镇大溪口设卡盘查时,成功将伍勇抓获。其同案人员张志顺、魏华松等人相继落网。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伍勇1978年出生,是宜宾市翠屏区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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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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