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研究专家:“赦免贪官原罪”是个馊主意(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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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败研究专家:“赦免贪官原罪”是个馊主意(2)
2009年12月04日 08:58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财产公示从新官做起?

  新官“裸奔”,老官“打酱油”,“一官两制”是开国际玩笑

  如今的贪腐大案,几十万的“巨额不明财产”是常态,几百万、几千万亦是屡见不鲜,发生在谁的身上?是“老官”而不是“新官”。从某种意义上说,出台这样的政策实际上就是一种假模假式的反腐败

  记者:今年7月20日,河北省政协常委刘日在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上发表文章,提出“后备和新提拔干部应率先公示财产”,认为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相对年轻,容易接受新生事物,且将来要担当重任,理应向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以此为契机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推进一步……这种做法似乎也体现了“以增量改革带动全面改革”的战略思维,您怎么看?

  邵道生:我认为这一观点有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有点“随心所欲”。这个观点是在刻意回避矛盾,想给不愿意公开财产的“权势层”一个台阶,让他们能无限期地拖下去。官员公开财产的制度,是反腐败的一个重要措施,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采用“新官‘裸奔’,老官‘打酱油’这种‘一官两制’来公布官员财产的”?这种缺乏最基本公平的“一党两制”岂不是又在开一个国际玩笑吗?

  二是这个观点的屁股坐得不正。面对穷凶极恶的腐败分子,凭什么“新官”、“老官”不能一起来?潜台词岂不是意味着“老官”年老,不容易接受新生事物,不想“进步”了,不想“担当重任”了?

  三是这个观点有点“势利”,有“捡软柿子捏”的嫌疑。面对不愿意公开财产的“权势层”阻力大,我们就退却了,就妥协了,反腐败哪有这种反法?

  四是因为这个观点忘掉了反腐败实质上就是“秋后算账”。如今的贪腐大案,几十万的“巨额不明财产”是常态,几百万、几千万亦是屡见不鲜,发生在谁的身上?是“老官”而不是“新官”。从某种意义上说,出台这样的政策实际上就是一种假模假式的反腐败,对总体来说属于“秋后算账”的反腐败斗争实在没有多大意义。

  官员财产公示“影响官场稳定”?

  既然腐败分子是少数,那么公布财产就不会引起官场地震

  官员的隐私权问题是任何已经实施这项制度的国家都遇到过的,为什么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都能克服并能从中获益匪浅,在我们堂堂社会主义国家却成为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

  记者:在提出“赦免贪官原罪论”的众多理由中有一条是:官员中的反对意见太大,阻力太大,弄得不好就会影响官场的稳定。

  邵道生:出台一个政策最重要的原则是什么?是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的,“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这四条原则若是将“赦免贪官原罪论”放到广大老百姓那里进行“全民公决”的话,那么,反对声恐怕要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赦免贪官原罪”观点将会输得一塌糊涂。

  至于说到“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会“影响官场稳定”,实在是太牵强附会。这一说法成立的前提是:大部分官员都有巨额不明财产,大都是贪官,因而他们都反对。但这没有根据,我们党和政府领导人从来都是说“大多数干部都是好的和比较好的,腐败分子是少数。”更何况,30余年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表明:一次比一次、一年比一年力度强的反腐败又何曾影响过官场稳定?所以,“贪官太多,难以肃清。贪官愈多,改革愈难。贪官成因,历史有责”的观点压根儿就站不住脚。

  记者:新疆阿勒泰一名属于申报范围的官员日前表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与“物权法”中有关私人财产权、隐私权的条款相冲突。对此,您如何评判?

  邵道生:所谓官员的隐私权问题的确是官员财产申报立法的“拦路虎”之一。其实,这是个似是而非的观点。

  首先,官员的隐私权问题是任何已经实施这项制度的国家都遇到过的,为什么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都能克服、并能从中获益匪浅,在我们堂堂社会主义国家却成为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

  其次,如恩格斯所说,个人的隐私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当个人的隐私与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个人隐私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是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再受隐私权的保护,而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

  再次,官员是公众人物,公众有知情权,强调官员的隐私权,公众的知情权就要落空,在官员隐私权与公众的知情权之间,公共利益要高于个人隐私,所以公众的知情权一定要优于官员的财产隐私权,为保障公权力的合法使用,官员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制约。

  最后,作为政府的公务人员,只要是正常渠道的经济来源,就不会涉及到隐私问题。总之,“隐私权”决不应该是官员财产申报的挡箭牌。

  官员财产公示怎么操作?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必须在“阳光”下进行

  实施和执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一定会遇到来自“权势层”的巨大阻力,这一制度不能在神秘的纪委组织中进行,要让广大民众都知情,都参与,都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不走过场

  记者:您能否就“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进一步谈谈您的“政治智慧”?

  邵道生:谈不上什么“政治智慧”,不过我可以概括一下我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观点。

  第一,就反腐败斗争来说,“官员财产公示”这一制度早实施比晚实施要好,当务之急就在于决策者能不能痛下决心。法理始终掌握在执政者这一边,还有亿万群众的衷心拥护,对来自“权势层”的阻力不必估计太大,不必无穷放大……

  第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一旦实施,关键在于“实施和执行”,因为当今社会有这样的“国情”:“硬制度”斗不过“软权力”,好的制度一到一些地区就会走样,就会变味,就会异化。

  第三,必须要充分估计到实施和执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一定会遇到来自“权势层”的巨大阻力,重要的是在颁布以后能不能以铁腕手段实施。为此,这一制度不能在神秘的纪委组织中进行,既是“阳光法案”就必须在“阳光”下进行,要让广大民众都知情,都参与,都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不走过场。

  第四,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中一定要有“对某些官员不执行应该如何进行组织处理”的条款,所以认真实施和严格执行一定会在一些地方引发“官场地震”,一定会掀起一场反腐斗争的高潮,对此,执政者既要有这种心理准备,又要充满信心。(南方日报见习记者赵杨 记者戎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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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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