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举报方式 将给予奖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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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举报方式 将给予奖励
2009年12月04日 21: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4日通过媒体再次公布该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联合举报中心电话:12390、010-65212870、010-65212787,受理公众举报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非法报刊及非法新闻活动、互联网及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等各类案件线索,并欢迎社会各界踊跃举报。

  该举报中心负责人表示,对社会公众举报且查实的案件,将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财政部、公安部、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2000年1月18日颁布的《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奖励。

  除电话举报外,社会公众还可通过来信举报、来访举报以及网上举报途径举报。来信举报寄: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联合举报中心,邮编:100052。网上举报方式:登录中国扫黄打非网( www.shdf.gov.cn)主页,点击右侧“在线举报”。

  这位负责人称,对于各类举报,举报中心将会认真、细致地予以记录、接待,除及时转送相关部门核处外,还将举报材料予以编号存档备案,以备核查。对于一些重大举报线索,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将派员前往举报涉案地区,协同地方执法机关予以先期核实,然后根据核实情况提出下一步的转办查办意见。对已经转办核实的重点案件,全国“扫黄打非”办将会同公安部、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挂牌督办。

  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举报中心将各类举报线索,协调和转交各省级“扫黄打非”部门及相关部门查办,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案件查办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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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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