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采铁矿矿洞坍塌埋4人 矿老板称“80万赔不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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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采铁矿矿洞坍塌埋4人 矿老板称“80万赔不起”
2009年12月11日 15:39 来源:云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2月14日晚,正当人们欢度情人节时,西山区团结镇大妥吉村村口山上一非法盗采小铁矿矿洞发生坍塌,致使4人被困。矿老板陈乔应却以电话无信号为由没有及时报告,自己组织人员进行抢救,直到12个小时之后才救出1人。

  两天后,陈乔应被刑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且警方认定其组织盗采铁矿。一个月后,人们放弃对另3名被埋工人的“挖救”,认定无生还可能。

  昨日,陈乔应和工头吴锋光坐在了西山法院的被告席上,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3名“死者”的家属索赔80余万元。陈乔应表示认罪,愿意每人赔8000元。而吴锋光则说自己没有责任。

  案情回放

  今年2月15日凌晨1时许,熟睡中的陈乔应被一阵电话铃声惊醒。“山上出事了!”吴锋光的声音,“洞子塌了,樊合高他们4个被埋了……”

  陈乔应跳起来,连夜找了40多个村民,带着工具,打着火把,上了西山区团结镇大妥吉村的矿山。8时许终于刨出一个人送往医院,却再也找不到其他3人。

  中午12时,当地天然保护林护林员巡查时发现情况,这才报了警。此时离发生坍塌已经过去了17个小时。当地政府及警方立即组织了200多人的救援队伍和机械赶赴现场营救。当天,陈乔应、吴锋光二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被挖出的矿工浦绍飞说,2月14日晚他跟着姐夫樊合高及另外两人下到洞里,走在最后面。“‘哄’的一声,沙子铺天盖地塌下来,后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老板 我愿意每人赔8000

  昨日上午9时许,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陈乔应和吴锋光因被取保候审,穿着便衣坐在被告席上。

  公诉机关指控,陈、吴二人在未取得任何采矿许可证,且无任何安全保障设施的情况下,从会泽组织多名农民工,私下到昆明市西山区团结镇大妥吉村的矿山上盗采铁矿石。矿洞坍塌导致4名农民工被埋。其中一人获救,另外三人至今仍被埋在山洞里,目前已被认定无生还可能,放弃施救。二人的行为情节特别恶劣,已经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

  同时,受害人樊合高等3人的家属也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他们没把吴锋光列为共同被告,只向陈乔应索赔80.3577万元,其中平均每人28.7859万元。

  “我已经尽力了。”庭上,41岁的陈乔应说,事情发生时,自己就给民警跪下了,“我说我不跑也不逃避法律,让我把人救出来再说。”他说他已经给过每位死者家属2000多块的补偿,“他们提的80万我确实赔不起,我愿意补偿他们每家8000元。”

  工头 他们自愿跟我来的

  “我觉得我没有责任。”吴锋光说,他和其他人一样是打工的。当时陈乔应让他找人来挖矿,他只是在亲戚间说说,“他们就自愿跟我来了”。挖出1吨铁矿石,陈乔应给工人们60元钱(大家平分),再另外给带班的他和樊合高各5元。“我不是组织者和管理者。”他说,“我对最后的结果表示遗憾,但是不应该判我这个罪。”

  “我不赞同吴锋光没有责任。”陈乔应愤愤地说,工人是吴锋光组织来的,他连工人的名字都叫不上来。组织具体的分工、安全保障均是由吴负责。

  被告辩护人 本案还不足以定性

  昨日庭上,吴锋光的辩护人提出另一个人:刘某。他说在很多工人的证言里都提到这个人,说他在现场负责“放风”,如果巡查人员来了,他要及时通知工人撤离,也管着工人的安全。这个人与事故责任也有一定的关联。“如果不查清,本案不足以定性”。

  针对此,公诉人说,刘某在山上有自己的矿洞,就在出事矿洞的旁边,与此案没有必然联系。即便本案涉及到刘某,也该另外追究,不会对二被告的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这位辩护人还提出,到最后也没有挖到3名被害者的尸体。因此,他们只是处于失踪状态,他们的“死亡”只是一种预测。他认为本案没有确定的损害结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不该成立。(云南信息报 记者 曹红蕾 程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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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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