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关注律师被捕案 律师称李庄被捕或有隐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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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律协关注律师被捕案 律师称李庄被捕或有隐情
2009年12月15日 08:3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被重庆警方拘捕后,李庄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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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可能派员赴渝调查;其他代理律师称会见当事人均有警员陪同

  昨日,针对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等罪被捕一事,北京市律协有关人士表示,已关注此事,并且可能派员到重庆进一步调查了解。而记者调查发现,此案尚有诸多谜团待解。

  北京律协表示关注此事

  昨日,针对重庆涉黑案代理律师李庄被捕一事,北京市律协有关人士表示,北京律协非常关注此事,将采取措施进一步了解此事。

  该人士介绍,至今未接到重庆方面的通报,但北京市律协将与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商议,可能派员赴重庆了解此事,以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当天,重庆市律协针对此事表态称,若律师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串供,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目前该案还有待警方进一步查证,并等待法院开庭审判。一旦罪名被司法机关认定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律协将吊销涉案律师的律师资格证,律师协会也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律师称会见均有警员陪同

  “我们会见当事人,重庆警方都派人陪同,在这种情况下,李庄怎么可能找到机会诱导龚刚模翻供呢?”昨日,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勇认为,李庄被捕可能内有隐情。

  据了解,朱明勇为龚刚模涉黑团伙案被告人樊奇杭担任辩护律师。11月24日,他到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各自的当事人。

  “我先到的,李庄后到的。我以前不认识他,这是第一次见他。”朱明勇回忆,当时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两名被告人。

  朱明勇称,当时两人拿着代理委托书、起诉书、开庭通知等材料,要求会见当事人。看守所表示,必须有打黑专案组的成员陪同,才能会见当事人。

  朱明勇回忆,看守所电话联系专案组后,有警员赶到并表示,“没有警察在,你们干违法的事情怎么办?”

  经过多次争执,朱明勇被迫同意民警陪同会见了当事人樊奇杭。他说,陪同警员名叫张科。

  朱明勇介绍,他会见樊奇杭的次数比李庄会见龚刚模的次数多,每次都有警员陪同,最后一次会见时,陪同警员增至两名。

  “警察不到,我们不能见当事人,有一次警察没有到,我们等了一上午。”朱明勇回忆说。

  知情人士透露,李庄会见龚刚模共3次,每次都有警员陪同,最后一次陪同警员有4人,并带有摄像机。

  昨日,陈明亮涉黑团伙案辩护人、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靳学孔,在重庆市涪陵区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同样也有专案组警员陪同。

  靳学孔介绍,13日,他到重庆市三中院复印案卷,法院很配合,但当要求会见当事人时,被告知必须由专案组成员陪同。

  上述受访人士表示,李庄在警员的陪同下如何诱导翻供,有待重庆方面发布更多消息,才能解开谜团。

  指控证据暂时仅见口供

  昨日,重庆有关方面出示了龚刚模写给警方的申请书。申请书显示,龚刚模担心所签白条和委托书,被律师李庄拿去做出对其不利的事情,所以报案。

  记者注意到,申请书全文包括日期、申请人等内容,全部为电脑打印,只有龚刚模三字是手写。为何申请书全文是电脑打印仅龚刚模签字是手写?重庆有关方面未予回应。记者询问是否找到龚刚模所说的白条,也未获答复。

  记者还注意到,此申请书落款日期为“2009年11月11日”,而重庆市发布的消息显示,12日晚,该市警方到北京控制了李庄,并当即返回,13日宣布批捕李庄。

  截至发稿,记者仅查阅到龚刚模举报李庄的口供复印件,重庆方面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记者向重庆有关部门提出,查阅李庄被捕后的口供,未获许可。对于警员陪同下李庄如何“捣鬼”,重庆方面未作解释。

  重庆市有关方面表示,这些疑问将随着案件调查逐步清晰,届时会向媒体通报。

  申请书全文(重庆有关方面出示)

  由于我的律师李庄在会见我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签了七八份白条子和委托书,我担心他拿去会做出“违法的或者其他对我不利的事情”,所以特向你们报案,李庄将这些白条和委托书拿去所做的一切违法事情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我不负责,同时申请你们帮我把这些白条子追回。——龚刚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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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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