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将考虑残疾人车辆优先停放的需求——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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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将考虑残疾人车辆优先停放的需求
2009年12月17日 16: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17日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今日表示,为配合这次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的实施,将来在城市道路施划停车泊位的时候考虑到残疾人的车辆优先停放的需求。

  “就像我们在国外看到的那样,有的停车位上划的只允许残疾人开的车才能停,其他正常人开的停不允许停在这个车位。”李江平说。

  今日下午,李江平将作客人民网视频直播访谈,就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中有关便民利民措施及相关管理规定与网民互动交流。

  李江平在谈及公安部在保障残疾人出行方面的工作时说,一是2003年推出了左下肢残疾人可以驾驶汽车的政策。当时规定,“左下肢残疾可以驾驶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2004年,在制定相关法规的时候又把这个政策做了适当地扩大,除了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外,扩大到包括小型自动挡载货汽车在内的,就是说客车也行,货车也行,只要是小型自动挡汽车都可以。

  二是很多残疾人可能这两年驾驶的都是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这保障上面也做了一些努力。比如1995年和2007年,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于残疾人这种轮椅车的营运问题做了相关的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经过审批,经过必要的管理,是可以允许残疾人驾驶这种机动轮椅车从事营运工作,也就是从他谋生、增加收入这个角度上,放宽了有关的政策。

  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道路的无障碍化建设。比如,现在很多城市都有盲道,很多城市行人过街,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信号灯都是会发出声响的,这就是盲人过街的声响提示系统,和信号灯是进行同步配合的,方便盲人横过马路。

  李江平说:“在这几个方面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当然我们也认为,这个工作都是初步的,还有很多改进的地方,需要我们政府的有关部门和广大残疾人进一步沟通,不断地提出一些方便残疾人的政策。这次我们新的部令的修改就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据人民网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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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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