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建立律师不良执业行为档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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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将建立律师不良执业行为档案
2009年12月18日 16:38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案给重庆律师敲响了警钟。今日上午10时,新上任的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育均召开“主城九区律师工作座谈会”。林育均在会上指出,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广大重庆律师正确履行职责,功不可没。个别律师不务正业热衷勾兑,一旦违反执业纪律经查实坚决清除律师队伍。

  重庆律师敢于“亮剑”功不可没

  目前为止,重庆已有200多名律师接受委托或指派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72件,市律协专门出台了一系列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工作指导意见,帮助律师依法开展辩护和代理工作。“重庆律师敢于‘亮剑’,功不可没。”林育均在会上肯定了广大重庆律师为推进“平安重庆”建设作出的积极贡献,他说,要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服务和指导,积极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

  将建立律师不良执业行为档案

  针对“律师造假门”暴露出的个别律师金钱至上、热衷勾兑、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林育均说,尽管这只是少数、是个别,但如果不加以重视、不认真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律师队伍的纯洁,就会严重影响律师队伍的形象,就难以担负起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和使命。

  林育均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行业的执业监督要主动介入。建立律师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公开披露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失信和处罚的信息,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律协要注重抓好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

  律师要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重操守

  “在当前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庆律师必须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重操守。”林育均提出,重庆律师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尽职尽责地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绝不允许对当事人作出不负责任的“包胜诉、包放人、包无罪”的“三包”承诺。

  任何时候律师都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林育均强调,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重庆律师应自觉遵守打黑除恶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任何时候都绝不能逾越法律规定的红线。对在执业中,特别是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出现的搞勾兑、作伪证、虚假承诺、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一定坚决依法查处,坚决纠正律师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律师执业中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清除律师队伍中违反执业纪律的害群之马,坚决做到“应查必查!应处必处!”(数字记者 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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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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