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闻周刊:严管枪支松不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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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瞭望》新闻周刊:严管枪支松不得
2009年12月21日 10:44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文/陈楠

  近日,在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发生了一起特大持枪杀人纵火案。当地34岁的村民刘某深夜持猎枪袭击本村村民,并纵火烧毁6栋村民房屋,致13人死亡、1人重伤。

  此前,广东博罗县也发生一起持霰弹枪伤人案件,致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

  我国一直明令禁止非法私藏枪支,对枪支实行严管方针。早在1996年颁行的《枪支管理法》中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属违法犯罪行为。在《刑法》等法律中,也明确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为违法行为。

  但近年来,涉枪犯罪屡屡发生,死亡伤人事件不断。今年8月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自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查破涉枪违法犯罪案件5964起,收缴各类枪支5万余支。

  而令人担忧的是,一些人忽视实际国情,对我国当前实施的禁枪政策表示不解,并与国外的情况予以比对。

  实际上,即便是在私人拥有枪支的传统已经延续上百年的美国,长期以来对于公民个人是否有权配枪也存在严重分歧。很多法律专家认为,美国政府允许民众拥有枪支,是造成暴力犯罪泛滥的重要因素。一些教育界人士也表示,正是因为民众有自由购买或携带枪支的权利,美国社会才会屡屡发生诸如青年学生持枪进校行凶、失业者或精神受刺激者携枪滥杀无辜的重大枪击案件。

  诚然,我们不能将各种涉枪违法犯罪统统归咎于枪支等犯罪工具上,但是枪支的管制,对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有着重大意义。涉枪违法犯罪不断制造大规模流血事件的事实已经说明,非法持有枪支不仅会给公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威胁,同时也易引发社会的动荡和民众的恐慌。

  各国的民情和传统不同,各国国民的心理承受力也都不同。在当前的中国国情之下,禁枪,无疑是一个必须的选择。

  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枪支管理工作,但在一些地区,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持有枪支和弹药、爆炸物等情况依然存在,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消除这些公共安全隐患,还需要各地各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坚持依法“寻枪”、“灭枪”,以保证社会治安状况的稳定安全。

  或许,随着社会的进步、国民素质的提高,枪禁可能解除。那时人们能够学会文明合理使用枪械,使之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一个正确的角色。但在现阶段,继续严管枪支,严厉惩处涉枪犯罪,当是可行之道。对此,没有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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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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