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黑老大”王兴平被依法执行死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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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巫山“黑老大”王兴平被依法执行死刑
2009年12月22日 17: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12月22日电 (记者 郭虹)记者从重庆市委宣传部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重庆市巫山县“黑老大”王兴平今天上午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介绍,王兴平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4.2万元。

  2003年以来,王兴平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在重庆巫山县境内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卖毒品、抢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2008年4月1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兴平等19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王兴平被判处死刑,其余18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至死缓不等的刑罚。

  2009年12月22日上午,王兴平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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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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