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殡葬改革应公益与竞争并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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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殡葬改革应公益与竞争并举
2009年12月24日 10:06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条是: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有条件的地区,可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

  伴随着“死不起”的公众悲叹,殡葬业连续登上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已有多年。对殡葬暴利,民政部门似乎亦不讳言,而只是强调“殡葬行业具有公益性服务的特点,不具有充分市场化的特征,殡葬行业是自然垄断的行业”。

  但这种“因为公益所以暴利”的说法,在逻辑上不能成立。更符合逻辑的说法应是:因为公益,所以廉价,甚至免费。民政部将“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列入殡葬改革目标,虽然目前还只是画出了一张“大饼”,距离公众的真实享受可能还相当遥远。

  每一位公民都只能死一次,让公民体面地死去乃是社会最基本的文明底线,公益化的殡葬改革,就应立志于给公民提供一个足够体面的免费葬礼,对“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

  在殡葬改革指导意见里,提出了“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的“六化”目标,但对公众最为关注的打破殡葬垄断却没有提及。事实上,打破垄断才是当前遏制殡葬暴利最为可行的办法。

  且不说“免费基本殡葬服务”远水解不了近渴,就是马上能实现,也改变不了殡葬暴利的现实,因为殡葬暴利的主要来源并不在这些基本殡葬服务。如果说火化等特殊项目因关涉生命与人伦,或许不宜放开,但现有殡葬收费项目中的大多数其实都可以放开竞争。无数事实证明,指望通过“老子管儿子”式的“殡葬管理规范化”,来保证殡葬服务的公益性是靠不住的。更可靠的,是在竞争化状态下,给予消费者自由选择和用脚投票的理性消费权利。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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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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