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晚报:“钓鱼维权”总有“鱼”上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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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晚报:“钓鱼维权”总有“鱼”上钩
2009年12月29日 13:24 来源:郑州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2岁的浙江宁波余姚人方先生专挑“问题企业”务工,5年里,为自己和工友共提出劳动仲裁36次,诉讼56次。已连续将工作过的12家企业告上法庭,基本上屡告屡胜,被誉为“维权狂人”。对于外界称其行为方式为“恶意维权”和“过度维权”,他说,自己这么做只是在争取合法权益,不算“恶意”,也没有“过度”。(12月28日《浙江日报》)

  “钓鱼式维权”与“王海式打假”

  在劳动维权领域,劳动者一般处于弱势被动地位,如今,在这一领域竟然也出现了主动强势的“钓鱼者”,着实令人惊讶和兴奋。

  十几年前,以短发墨镜形象示人的王海开启了知假买假的“钓鱼式消费维权模式”,颇受假货困扰、雾里看花的广大消费者借王海的一双慧眼读懂了《消法》的加倍赔偿——原来我们可以这样维权,可以这样反击不法奸商。客观地说,“王海式打假”对于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提升发挥了积极有效的“啄木鸟效应”。

  看到了“王海式打假”的积极意义,我们便不难发现“钓鱼式劳动维权”的价值所在。

  不管方先生开创“钓鱼式劳动维权”模式是出于何种目的,我们都应该承认,在当前这样一种难以令人满意的劳动保护氛围中,“钓鱼式劳动维权”模式的出现是一个积极信号,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这一模式如能像当年的“王海式打假”模式那样发展,必将成为推动劳动保护工作前进的加速器。李英锋

  解决问题还得靠“拉网式执法”

  面对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无限制延长加班时间、不提供必要劳动保护、不按规定给付节假日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绝大多数劳动者都选择了忍气吞声。而像宁波的方先生这样以身“钓”其错,可谓有勇有谋有恒心。

  不可否认,如果这种“钓鱼式维权”能够推广开来的话,确实会给那些无视劳动者权益的无良企业以当头一击,逼其反省错误,痛改前非。问题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用人单位的强势和劳动者的弱势不会改变,再加上普通劳动者法制意识的增强不可能一蹴而就,劳动维权的成本居高不下等原因,这就决定了短时间内“钓鱼式维权”的响应者不会众多。怎么办?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执法部门应主动出击,用不间断的“拉网式执法”将那些违规企业一一捉拿归案,给予严惩。在这样的氛围之下,再添上神出鬼没的“钓鱼式维权”作为补充,用人单位无视法律、恶待劳动者的现象就会得到有效遏制。吴应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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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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