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娱乐"大亨"岳宁受审 4个月组织卖淫2000余次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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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娱乐"大亨"岳宁受审 4个月组织卖淫2000余次
2010年01月12日 15:04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万豪白宫夜总会而称雄重庆高端娱乐业的岳宁在打黑风暴中沦为“阶下囚”,也成为打黑审判上的认罪“第一人”。今日上午,岳宁等31人涉黑案在市五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岳宁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行贿罪,容留吸毒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8项罪名被提起公诉。与此前审理的涉黑头目不同,岳宁倒很“爽快”的当庭表示对起诉书所述罪状均无异议,承认组织了白宫夜总会的卖淫活动。

  4个月组织卖淫2000余次

  据检察机关审查查明,1998年至2001年期间,被告人岳宁承包了南岸扬子江酒店内的热浪迪士高、美容厅,纠集张勇、李亚玲、高明等人在上述场所组织多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并通过张勇采用暴力威胁、打砸周边发廊等手段,为其卖淫活动扫除障碍,非法谋取经济利益。

  2001年至2009年6月,岳宁接手万豪白宫夜总会,组织了200多名“小姐”从事卖淫活动,并严格监管,落实对卖淫女的考勤制度、卖淫记录及确定卖淫费提成办法等。仅2008年12月及2009年1月、5月、6月,白宫夜总会就组织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2000余次,涉及金额200余万元。2008年,岳宁还选为渝中区娱乐协会会长。

  2009年2月,岳宁又承包下位于大世界酒店内的白金台会所,其经营管理模式“复制”白宫夜总会,可惜不久后东窗事发。

  曾向文强、彭长健行贿

  据岳宁交待, 2003年以来,岳宁不断向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队长陈涛行贿。三人均为其做“保护伞”,使白宫夜总会的卖淫活动不被查处。

  其中,2003年底至2008年,岳宁前后4次送给文强人民币2万元、5000美金、18万港币及皇家礼炮洋酒一瓶;2004年至2009年,岳宁6次贿赂彭长健,送其人民币9万多元、5000美金、10万港币及价值8000元的高尔夫练习卡一张;2005年至2009年,他更前后12次向陈涛行贿,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2000美金。

  家中养有脑瘫儿 每月“烧钱”2万

  庭审现场,岳宁很是“爽快”地表示对公诉书的内容没有异议,成为打黑审判中认罪最快的人。

  岳宁承认,2001年至2009年接管万豪白宫夜总会期间,组织卖淫活动牟取经济利益。但在随后的讯问中,岳宁开始“卖乖”,称其执掌的娱乐场所主要收入来自酒水、食品销售,生意兴旺时月收入达200万以上,不过去除员工工资、场所租金、日常开支及税收等,利润仅剩几十万元。

  岳宁打出“爱心牌”,称家中还有重度脑瘫的小儿子需要供养,每月的医药费就要2万多。除自家的消费开支外,其娱乐场所所得利润还用于资助困难员工、奖励为重庆争光的人士、为四川大地震慈善捐赠等。

  他还称,前后有500多名员工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工作,员工可以自由离职,其他卖淫女和包房“公主”也来去自由,经营管理显得很“正规”。(数字记者何青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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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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