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部分职位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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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公务员考试部分职位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2010年01月12日 17: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12日电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已经公布,现有部分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2010年1月22日之后,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调剂结果。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今日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调剂公告》。考生从即日起,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www.scs.gov.cn),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

  调剂的原则和条件包括:(一)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三)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四)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五)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需在网上递交调剂申请,2010年1月15日8:00至1月17日18:00期间,考生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网页(bm2010.scs.gov.cn/tj),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调剂职位的资格审查将在2010年1月18日8:00至19日18:00,招录机关对报考本机关(单位)的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招录机关按照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排序。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做资格审查。

  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2010年1月22日之后,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调剂结果。

  公告对调剂原则第一条中“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进行了解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中,考试类别分为两类,分别是“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和“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它们的考试内容不同。由于不同考试内容的成绩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调剂时,只能在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比如,报考中央机关职位的考生,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但没有进入首批面试名单,则可以参加中央机关职位或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的调剂,但不能参加市(地)级和县级职位的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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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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