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强调对春晓油气田主权权利 反对共同开发说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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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强调对春晓油气田主权权利 反对共同开发说法
2010年01月19日 01: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19日电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8日就春晓油气田开采回答了记者提问。这位发言人援引中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的表态说,中方对春晓油气田拥有主权权利。原则共识规定,日方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出资参与合作开发,这与共同开发有本质区别。

  有记者问:据报道,杨外长日前同日本外相冈田克也会谈时,日方要求尽早启动换文谈判,并表示如出现中方单方面开采春晓等违反共识的情况,日方将采取相应措施。请介绍会谈相关情况。

  马朝旭说,杨洁篪外长阐述了中方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强调指出,中方对春晓油气田拥有主权权利。原则共识规定,日方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出资参与合作开发,这与共同开发有本质区别。中方将坚定维护在东海的正当权利。杨外长还表示,慎重妥善处理东海问题,对维护中日关系和地区稳定大局意义重大。双方同意,继续就东海问题保持工作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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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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