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协委员提案:建“工人新村”式的廉租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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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政协委员提案:建“工人新村”式的廉租区
2010年01月24日 15:55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市的国有建设土地资源十分紧张,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存量却非常可观,完全可以用来造房子。”市政协委员朱建国在即将提交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一份提案中建议: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本市建造若干个成本低廉、租金水平低、配套齐全的大型公共租赁住宅区,如同“工人新村”。

  “按照目前多层房每平方米2000元、高层每平方米3000元的建筑成本,40、60、80平方米的不同套型,每套总价仅为10万元至20万元左右,租赁后的租金水平也会较低。这对居住困难的‘夹心层’市民,如刚工作的年轻白领、来沪务工人员等中低收入人群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以40、60平方米为主

  朱建国委员介绍说,目前上海廉租房数量很少,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特别是“夹心层”人员的需求。建造大型租赁住宅区,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个矛盾。他认为,应按照国家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政策,把分散、零星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集中起来,把不符合上海产业发展的工业园区、乡镇企业等用地腾出来,转变为最适合建造大型公共租赁住宅区的土地资源。

  朱建国说,租赁住宅要适当提高容积率,以小高层为主,套型面积以40、60平方米的为主,以及少量80平方米的,适宜2、3人的小家庭居住,尽可能降低单套建造总价,以确保进入市场后的低租金水平。

  朱建国坦言,要办成功这件好事,政府支持,政策引导是少不了的。“市、区财政要承担租赁住宅区的市政配套建设,并引入教育、卫生的优质资源。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扶持居民日常生活商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让入租人员有一个便利安居的生活环境。”

  让租户有“安居”感觉

  说到在建大型公共租赁住宅区的好处,朱建国委员非常兴奋:“租赁住宅区房源具有非商品房性质,只能租,不能卖,租赁性质被固化,确保了市场租赁房存量只增不减。满足了政府廉租房需求,并能与市场相调剂。”

  朱建国认为,这样做还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近年来,在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试点中,国家强调了“农地惠农”的原则。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建造的租赁住宅,确保了农民获得长期租赁的稳定收益,这可用于补充农村社保资金,改善农民生活。赁房住宅区配套的商业用房,还能获得相对较高的租金收益。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商业招工,可吸纳更多的农村就业人员。

  “更重要的是,我国自古有‘安居乐业’的传统理念,但目前租赁市场普遍存在租赁期短、合约不稳定的现状。租客随时会被业主以各种理由停止履约。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造的租赁房,有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让租户会有‘安居’的感觉。这类租赁房必然受到青睐,存量发展到一定规模,势必对本市租赁市场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江跃中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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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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