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省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逾90%——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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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数省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逾90%
2010年01月26日 09:24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签劳动合同平均期限延长,劳动合同质量有所提高,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以来,多数省(区、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0%以上,大型国有企业达到100%。”记者今天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

  据悉,《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全总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作为贯彻实施的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从实际出发加强劳动合同工作分类指导,着重抓好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积极会同劳动行政部门,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企业的用工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各地劳动合同签订率已大幅上升。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达到或超过85%,据北京、上海等10个省、市调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上升到92%以上,一些地方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

  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的积极成效,还体现在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有所改变,新签劳动合同平均期限延长,劳动合同质量有所提高,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基金收入增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农民工权益得到更好保护,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用工秩序进一步规范等方面。

  “在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的积极作用尤为明显。” 刘继臣说,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中小企业裁减人员没有引发较多劳动争议,部分劳动者失业基本生活得以保障,近2000万农民工返乡没有引起大的社会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劳动合同法》对裁员、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积极推动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用集体合同推进和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工会推进《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一个有效手段。目前,全国基层及基层以上工会参与签订集体合同110.7万份,覆盖企业190.8万个,覆盖职工近1.5亿人,占全国企业职工的60.2%。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20万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达41.7万份,覆盖职工5110万人。(丁军杰 王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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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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