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新区管委会获市级管理权限——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珠海横琴新区管委会获市级管理权限
2010年02月05日 00: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珠海2月4日电 (记者 冒韪)记者今天从珠海市获悉,横琴新区管委会经珠海市政府授权,正式享有市级行政管理的部分权限,管委会将对区内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市政府明确要求,管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在一个月内明确具体委托事项。

  为保障横琴新区开发建设,加快横琴经济发展,珠海市政府颁布了《关于授予横琴新区管委会部分市一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以委托方式,将市一级投资项目审批权以及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管理权等权限授予横琴。

  根据《决定》,横琴新区管委会将按市一级管理权限核准或审批投资项目,行使土地、规划、建设、交通、环保、水务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管理权,实行市一级财政管理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决定》要求,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充分授权、独立行使、权责一致、加强指导、积极配合”的原则,委托横琴新区管委会行使相关具体行政审批权、处罚权及其他行政管理权。

  “市级管理权限下放后,横琴相关项目的审批就不用层层报批,审批时间将大大缩短。”横琴新区行政服务促进局副局长叶文卿告诉记者,“横琴新区将全力做好市级权限的行使工作,尽快完成权限交接,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

  珠海市常务副市长何宁卡明确要求,此次职权委托下放工作完成后,横琴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关衔接、磨合和后续跟进工作,努力构建横琴新区持续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

    ----- 国内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