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把低保扶贫制度结合实施 以消除绝对贫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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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将把低保扶贫制度结合实施 以消除绝对贫困
2010年02月07日 09:08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家的收入比一年前增加了一倍。”在湖南省邵阳县塘渡口镇梅子院村,57岁的张海珍在自家的大棚里边打理蔬菜,边对记者说。

  梅子院村是中国去年在11个省区的20个县、5955行政村设立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衔接试点之一。2009年,中国开始在上述村寨试点结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解决贫困问题。

  “通过发挥两项政策的整体效益,为实现201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奠定基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说。

  低保和扶贫两项制度的衔接实施,让更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得到实惠。范小建说,对低保对象,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扶贫对象,通过扶贫政策的扶持,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

  和大多数中国农村家庭一样,张海珍夫妇的两个儿子到沿海发达地区打工,他们的收入只够维持自己的生活,并无富余的钱寄回给老人。在两制度衔接试点之前,夫妻两人的家庭年收入只有四五千元,一年后这个数字翻了一倍。

  张海珍的蔬菜大棚有两亩多,里面种满白菜、萝卜、辣椒和一些茄果类蔬菜。他告诉记者,这些蔬菜的销量很好,都是夫妻俩挑出去卖,实在忙不过来才卖一点给菜贩。

  “我们愿意做什么,适合做什么,政府就帮我们做。”张海珍说,村里一共有扶贫对象35户,其他农户有养猪养牛的,也有发展水产的,还有一些参加如车工等技能培训。当地政府为他们提供每年1000到1500元不等的资金补助,并无偿提供技术支持。

  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问题一直是中国政府农村工作的重点。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没有衔接之前,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形不成政策合力,使得救济和扶贫结果效果不太理想。

  “去年3月,两项制度衔接之后,可以将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区分开来,对丧失劳动力的农民发放低保金,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民进行扶贫开发,使其突破低保标准。”邵阳县扶贫办副主任刘成君说。

  这一制度改变了农民等着政府送钱救济的局面,通过政府的帮扶降低单个农户因规模不足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解决资金问题,由此使农户走上可持续的自主致富的道路。

  范小建指出,2009年中国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试点取得了明显效果,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受到了农户欢迎。今后中国将在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同时,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发挥两项制度的整体效益。

  2010年,中国将适当扩大试点范围,中西部落后地区力争扩大到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周勉 丁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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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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