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难
无长远预期,有经营者干一票就收山
目前,我省尚未制定出一个发展养老服务的专门规划,个别有针对性的政策规定也遭遇到难以落实的尴尬。由此带来的问题体现在养老的方方面面。
例如,在促进养老机构建设方面,我省出台了《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对民办福利机构在设置条件、维护服务对象权益和规范管理方面提出了要求,对民办福利机构在购置土地、房屋建设、用水、用电、用煤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据了解,一些民办养老机构在实际中基本享受不到划拨土地的优惠,过高的土地价格让准备兴办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资者望而却步。
很多民办养老机构的经营场所是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的,而根据国家规定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有的经营者干完这一票就准备收山,所以不敢也不愿追加投资。这种时间上的限制很难鼓励养老院扩建和改善内部硬件环境的积极性。
部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制度性障碍。有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处于“四无”状态,即无法人资格、无银行独立账户、工作人员无明确身份及待遇、管理经费无保证,造成部分民办养老机构不愿注册登记,得不到政府的有效监管。
在居家养老方面,我省还没有制定省级层面的《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意见》,各地市的发展处于自发无序状态。本应无偿提供给老人休闲娱乐的“星光老年之家”有的变成了收费麻将馆,有的关门大吉,有的设备陈旧管理混乱;“平安通”电子信息呼援服务平台推进缓慢等问题的出现,也跟缺乏宏观政策和实施细则的指导扶持有关。
养老关键五年来临
独子时代:“4-2-1”家庭养老新课题
20世纪70年代,面对严峻的人口形势,我国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增长。
30多年过去了,由于实行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我国少生4亿多人。
家庭的变化也随之产生。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平均人口逐渐下降,家庭构成呈现小型化趋势,呈现4个老人、2个中年人、1个孩子的“4-2-1”家庭结构。
“独子时代”已经来临,同时带来了养老新课题。据了解,1979年我国妇女平均初育年龄为24岁至25岁,2010年差不多都到了退休年龄,将要步入老年。根据新华社1980年发布的一则消息,1979年全国有607万个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证。
省人大代表、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说,70年代的这一批独生子女已“人到中年”,夫妻俩上要照顾4个老人,下要抚养年幼的孩子,他们的工作压力大,加上房价等生活负担的日益沉重,再让他们像传统社会那样把老人照顾好非常难,更别提对老人的精神抚慰了。所以说,养老的困境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发生。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和全社会早做研究,早做准备。
对社会有忧患意识的人士认为,2010年可能将是养老问题发展的一个节点。除了“4-2-1”家庭的养老负担外,曾在改革开放之初,一度拉低广东老龄化水平的大量年轻外来打工者,今年也大多超过了50岁“知天命”的年龄。他们对人口老龄化的推动不可小觑。
与时间赛跑:抓住“关键五年”的“救命稻草”
当前,广东社会老龄化程度在全国各省、市、区中排在前列。全省65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比例已达8.17%,且每年以3.5%的速度递增。
2015—2035年将是广东老年人口数量增长最快的时期,平均每年净增长48万人左右。203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700万人左右,2050年达到2100万人。广东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7%增加到14%,从人口老龄化社会跨入老年社会,约需要25年时间,是一个过程短、速度快的进程。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广东老年公共事务研究中心2009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建设美好和谐社会的报告》指出,广东可以说是“未富先老”,在思想、理论、制度和政策措施上,我们的准备严重滞后。原来已经猝不及防,再不重视并加紧研究应对方案,必然积累成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我们在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时要与时间赛跑,不能把事情拖到最后一刻再去做。”省社科院一名专家说,广东现在还是处在老龄化的初期,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在2015年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到来之前的“关键五年”内,抓住机会,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为进一步的老龄化做好物质准备,到时候就会有更多的应对余力。
对养老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和规划,可能将成为解决日益紧迫的养老问题的“救命稻草”。
广东应对
期待养老纳入“十二五”规划
记者了解到,省民政厅已经制定了近期开展养老服务的思路和路径。今年,把养老服务规划纳入“十二五”规划是最根本的一步,其中包括养老机构设施规划和居家养老服务规划。据透露,至2015年,珠三角地区养老机构床位数要达到老年人口的3%;珠三角街道(乡镇)层面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居)要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
省民政厅透露,将指导各地根据省政府出台的《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制定实施细则,量化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优惠措施;制定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珠三角各市被要求在2010年要全面出台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
省民政厅将根据2008年国家十部委局《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争取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意见。2010年,广东将启动居家养老示范工程,首先集中打造广州、佛山两市示范点,取得经验后,再向珠三角各市铺开,以此带动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另据悉,今年我省将对“星光老年之家”进行重点整顿,使它真正成为养老服务平台,发挥其设施功能的作用。 南方日报记者李强 统筹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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