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涉嫌受贿一案在杭州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涉贿128万余元人民币和1.5万元美金。刘的律师辩称,仙居检察院、法院只有副处级,不能审判刘长春这个正处级“领导”,这引发了记者席上一阵哄堂大笑,被网友戏称为“今年最牛辩护”。
其实,按刘涉嫌受贿数额,经上级检察机关和台州中级法院指令管辖后,由仙居检察院提起公诉、仙居法院审理,完全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副处级检察院不能侦查正处级干部,副处级法院不能审判正处级干部。
“最牛辩护”虽然法律上站不住脚,却并非毫无来由。2009年是我国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一年,光省级干部就查处了10多位,厅级及以下干部更是不计其数。想一想,像陈绍基、许宗衡、米凤君等省部级高官,哪个不是由中纪委查处?而那些厅级高官的案件,哪个又不是由省纪委查处?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同级纪委对同级干部查处的例子,更不用说检察院了。正是这种级别管辖“潜规则”,才让刘的律师提出此种谬论。
贪官受审应与官级相当,律师如此较真,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在演滑稽戏。由此,我们看到了一些人官本位思想之深厚。官级很管用,即便成了罪人,官老爷的臭架子还是散不了。
以“官”来定社会地位、社会价值。近年来,这种社会意识还在公开登场、扩散,不断渗透至教育、卫生等行业。天津大学校长日前就称,他们也不想让“教授带长”,只是许多当官的不理睬没官级的教授。
最近深圳市正在推动一项“革命性”措施,24000名执法类公务员与“官级”脱钩。希望这种大胆向官本位说不的“试点”能够成功,并从某种程度上发挥一些示范效应,驱散一些官本位阴霾。周明华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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