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局长香艳日记门”也应提防网络暴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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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局长香艳日记门”也应提防网络暴力
2010年03月03日 08:2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如网民在“天价香烟门”事件中掀翻腐败局长周久耕一样,将“局长香艳日记”公之于众,并“人肉搜索”该局长,进而带出他的其他违法事件,网民将大大促进广西烟草系统的反腐败斗争。事实上,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称,“根据初查情况判断,‘局长日记’的内容不是空穴来风”,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已经立案调查。也许,该局长不久的将来将与周久耕在某个特定场所亲切见面,共同探讨如何对付网民的高招了。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网民对于“局长香艳日记”似有些过了,不但将局长的种种丑事公之于天下,而且将与该局长有染的几名女子的昵称或者名字甚至家庭地址、门牌号等信息公之于众,更有网民根据公布的信息,对这些女子进行“人肉搜索”,将其中一些人的相片搜索出来上传于网络之中,这就有些“网络暴力”的迹象了。

  曝光“局长香艳日记”的网民“含仙子”称:“偶然发现妻子在两年前和她单位的局长有不正当关系,不是一次两次,而是无数次!”“气愤的是在我们结婚前两天还开房!”“他不但玩弄女人,还贪污受贿!希望曝光他,让他身败名裂,让他尝尝妻离子散的滋味!”他的心情我们很能理解,将如此腐败而生活靡烂的局长曝光于公众面前,对于铲除腐败,促进公共利益确有好处。问题在于,在这些日记中,还包括了该局长与其他女子之间纠葛和这些女子的个人信息。如果说该局长乱搞男女关系有违党纪应当受到惩罚也应当予以曝光的话,与其有不正当关系的几个女子,尽管不道德,但也属于个人隐私问题,而个人隐私他人无权干涉。为了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更准确和顺利地调查,“含仙子”可以将日记提交给纪检监察机关,而不宜将其公之于众。网民根据日记的信息,进一步“人肉搜索”涉案女子的相片之类的个人信息,更是对他人隐私的侵犯。

  网络本身是一把双刃剑,用之妥当,我们可以用来监督官员,防范公权滥用,促进反腐败斗争;用之不当,则可能引发网络暴力,让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受损失,培育网络暴戾之气。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我们不慎重地使用网络,则可能给人以口实,以网络侵权为借口而封杀网络监督。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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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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