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内部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警车私用及违法扣押和挪用涉案车辆等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公安部从2月到11月份在全国公安系统范围内开展的一次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活动。沈阳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自查自纠阶段”的具体措施,全力整治内部车辆和涉案车辆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对内部车辆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从守法行车是公民素质和警察基本素质的理性认识出发,决定对公安内部车辆及驾驶员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首先一律从严、按上限处罚,同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决定由沈阳市局警务督察支队联合交警支队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路面集中整治。平时由督察人员在路面随机查纠,并每月调取一次公安内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眼拍照数据,对凡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沈阳市公安局已在警务督察支队设立公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86909899,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迅速进行调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
四是强化社会宣传。决定适时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警风警纪监督员会议等形式,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使这次专项治理成为一次开门治警的阳光工程。 (记者 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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