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要每个季度进行公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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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晋城: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要每个季度进行公示
2010年03月03日 15:58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5月1日起,山西晋城市政府部门及所属县(市、区)政府等单位将设立网络发言人,对外发布政府的网络新闻及政务信息,并就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答复。

  此外,晋城市纪委昨发出通知,要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及单位公务消费进行公示。

  差旅费、培训费都要公示

  3月1日,晋城市纪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及单位公务消费公示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的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及单位公务消费公示工作的公示对象为: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四套班子成员;市直具备独立财务的单位和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班子成员)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公示内容为:领导班子成员的差旅费、培训费、小汽车修理费、燃料费及其他费用;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及市直单位的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在每个季度末的下月10日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市直单位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大版面公示栏。

  晋城市纪委要求在张贴公示表的同时,需要公布市纪委党风室举报电话:0356-2037861。

  涉及本地网帖24小时内回复

  3月2日,晋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络发言人管理办法》。该《办法》八章共18条内容。

  根据要求,网络发言人设立范围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驻市单位、部门管理机构和市直相关事业单位。网络发言人由所在地区、单位的班子成员或中层领导担任。

  网络发布内容为重要或突发事件、媒体事件;媒体、网民关注的当地社会热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各县(市、区)、各部门需向社会通报的有关情况就其他需发布与答复的事项。

  网络发言人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热点问题,应在信息生成后的24小时之内予以发布,并要求其关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重点新闻网站、社区网站等涉及晋城网帖的版面,对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网帖,原则上在网帖首发后24小时内以网络发言人名义予以答复,提高应对网上舆论的速度。记者 李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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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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