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蒋洪:晒晒公款消费 让公众来评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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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蒋洪:晒晒公款消费 让公众来评判
2010年03月10日 17: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路梅)全国政协委员蒋洪10日表示,“人民群众是制止公款挥霍浪费的强大力量,只要将公款消费置于阳光下,让广大公众能看清这些消费具体内容,这种不正之风就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蒋洪在会议间隙就此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最关注的是政府财政能够真正沐浴在阳光下。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当过10年上海市人大代表,长期从事公共财政研究。2009年全国“两会”上,他就言辞犀利地指向公款的无谓浪费,让人民大会堂响起阵阵掌声。他笑称自己盼阳光财政盼得头发已白。

  蒋洪指出,公款奢侈浪费是中国社会的一个顽症,中国用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的“三公消费”每年高达近万亿元。近年来,此类事例仍层出不穷。而他的团队对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国省级财政的透明度仍非常低,“以满分100计,平均仅22分。”

  “一方面社会公众对公款奢侈浪费极为愤慨,而另一方面在一些公职人员的眼中,公款挥霍浪费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甚至被制度化,成为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正常运行方式。”蒋洪指出,治理公款消费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出台了不少,但效果并不明显,其原因在于改革关系到各级管理者的自身利益。“改革到自己头上,未免有些心慈手软。”

  蒋洪认为,应该公开财政信息,晒晒公款消费,让社会公众对公共资金的使用进行广泛监督,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是从根本上铲除公款奢侈浪费的有效途径。

  他指出,应该向社会公开除国家秘密之外的所有财政信息;取消“接待费”科目,各单位公款消费支出必须由本单位预算承担,禁止让其他单位代为支付;公款消费实行实名制,按消费人建立明细账;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支出标准,不得擅自超标准开支,对于违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以及领导的责任。

  蒋洪还指出,政府信息公开不应该只是纸上的条例,它必须成为各级政府的具体行动,并且应该有一个适当的时间表。“国务院已经提出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实现中央全部部门预算的公开,这也应该成为省以及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实现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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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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