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谈“告状难” 称公民法律意识需提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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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副院长谈“告状难” 称公民法律意识需提升
2010年03月11日 2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今日在谈及“告状难”时表示,法院需要进一步地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

  “说起到法院打官司,真是不知道怎么去做。时间也搭不起,后果也估计不到,就觉得比起看病、看医生还要难。”张军说,“打官司,一生可能碰不上一次,这一次可能就是空前绝后,这一次完全没有经验,就觉得处处不了解,事事不知道可能的后果,这样一种心理上的压力、心理上的预期不能很好地得到解释,弄清楚,就感到难。”

  除了心理因素,张军认为,另一个让民众感到“告状难”的因素是举证。“到了法院打官司,必须要举证,没有证据就没有诉讼。那么,哪一个善良百姓在日常生活当中会预计到要打官司,要举证、有举证的意识、会保存证据呢?到了法庭,‘谁主张、谁举证’这个诉讼原则,对任何一方都是平等的。”张军说。

  张军说,我们的法治建设还在完善过程当中,百姓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我们还在进行普法,已经进入了“五五普法”,说明什么呢?说明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地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我们公民的法律意识。

  张军表示,诉讼必须要有一个过程。“你起诉了被告人,法院要去通知被告人,被告人还要做一个准备,到了法庭上,对方才能拿出新的证据,这样审理期限是双方都难以准确预期的。”张军说,“因此,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一审审限是六个月,很多网友、很多老百姓知道以后,往往是一声叹息,六个月的时间,光是耗、等,就耗不起、等不起,所以感觉告状难。”

  张军介绍了为解决“告状难”,法院所采取的措施。一,在各级法院积极地促进建设立案大厅,这是方便老百姓的一个重要的举措。全国中级法院已经有78%的基层法院和85%的高中级法院都设立了立案大厅。

  二,在立案大厅还专门印制分发《诉讼指南》,告诉当事人,你这一类案件是要经过哪些程序,经过大体上多长时间,你这个诉讼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加以提示、加以引导。这就大大方便了从来没打过官司的老百姓。

  三,法院尽管面临案多人少的特殊压力,仍然会更多地利用法律规定的诉讼职权,在必要的时候,替老百姓、当事人去调查取证,这就是依职权取证。

  四,件做出裁判以后,许多基层法院采取“判后答疑”的方式,替老百姓释惑解疑,说明为什么这样判。同时,还有一些信访申诉的制度,保证老百姓在认为不公正的时候,还有一个求解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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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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